日前,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姓名權”的立法解釋。根據解釋,子女可以有條件地選取父姓和母姓之外的姓氏。近 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手機騰訊網,對47177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0.1%的受訪者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姓名權”的最新 法律解釋。
受訪者中,90后占40.4%,80后占40.2%,70后占11.0%。
“大部分父母給孩子上戶口時,都會選擇父親或母親的姓氏。不過,現在有的年輕父母觀念比較新潮,希望孩子的名字能顯得特別一點,想在自己姓氏以 外為孩子另選姓氏。”河北石家莊一位戶籍民警告訴記者,曾經有父母到他所在的公安局咨詢,是否能用其他姓氏,對此,公安局一般是給予否定回答的。
家住山東的于成海說,對于一些人在父母姓氏之外另選姓氏的做法,他感到無法理解。在他看來,子女隨父母姓是很自然的事情。而且我國漢字數量龐大,總能找到搭配原有姓氏的好名字,實在沒必要為了方便起名更換姓氏。
調查顯示,83.3%的受訪者反對子女不隨父母姓,僅12.9%的受訪者贊成。
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而婚姻法第二十二條又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按照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姓名權的最新解釋,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考慮到社會實際情況,公民有正當理由的也可以選取其他姓氏,包 括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等三種情形。少數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遵從民 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北京市民曹坤告訴記者,他周圍大部分家庭,孩子是隨父親姓的。不過,這種傳統的姓氏選擇原則正在發生變化。比如一些育有兩個孩子的,第一個孩子跟父姓,第二個孩子有時會隨母親姓。在他看來,孩子隨母親姓、采用外來姓氏、自創姓氏,是當下社會觀念越來越開放的一種體現。
“姓氏在我國不僅是一種區別標識,很多姓氏都有自己的歷史形成過程,體現著歷史變遷的痕跡。”杭州市民梁雨萌告訴記者,他從小就讀《百家姓》,了解到這是我國獨有的文化現象。中國人的家庭和宗族觀念比較重,姓氏會為人們建立宗脈意義上的歸屬感。
調查顯示,傳統的姓氏選擇原則仍然受到大多數受訪者的認同。70.9%的受訪者贊成子女隨父姓。9.8%的受訪者贊成子女隨母姓,12.5%的 受訪者贊成子女姓氏采用父母姓氏組合,3.8%的受訪者贊成子女自選姓氏,1.2%的受訪者認為子女可以采用其他直系長輩血親姓氏。
梁雨萌認為,個人自由應該有一定的限度。公民隨意改變姓氏,除了違反公序良俗,還可能造成其他不良后果。比如違法犯罪分子改變姓氏可能會給公安 機關的偵查工作帶來不便,給正常的社會管理造成障礙。而且大多數人畢竟還是要生活在社會中,自創的古怪姓氏也可能不利于個人人際交往,給個人社會活動帶來 不便。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做相關說明時表示,公民行使姓名權屬于民事活動,既應當依照民法通則和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也應當遵守民法通則第七條的規定,即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他還指出,姓氏體現著血緣傳承、倫理秩序和文化傳統,公民選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隨父姓或者母姓是我國姓氏文化的重要體現,應當得到良好的傳承。
我國傳統姓氏原則在當下有什么意義?調查顯示,38.0%的受訪者認為它有利于傳承中華文明,33.2%的受訪者指出它標識著血緣關 系,11.2%的受訪者指出有利于維護倫理秩序,8.8%的受訪者認為有利于增進血緣親情,3.0%的受訪者認為體現著公序良俗,2.3%的受訪者認為方 便個人社會活動。
曹坤認為,有些姓氏確實不好起名字,尤其是加在“先生”、“女士”等敬稱和一些職務前,叫起來很不方便。另外,有的人小時候可能被過繼給舅舅、阿姨等親戚改換了姓氏,長大后有了自己的孩子,想讓孩子在姓氏上“認祖歸宗”,隨自己父親家族姓,也是人之常情。
在他看來,究竟以哪些理由選取第三姓是正當的,應該解釋得更加清楚。“不妨采用專家意見,對于哪些情況下不可以采用第三姓的,可以列出一個清單,讓人們更清楚地明白選取姓氏的行為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