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兩三年,在國家拉動內需的4萬億元投資中,環保投資占有重要一席。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建議說,4萬億元的投資應成為綠色投資,注重投資項目的環境效益,比如鐵路、機場甚至是電廠的建設,應該從一開始就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政策,不能落掉環評這個重用環節。然而,我國環境監測和執法隊伍設備、人員配置捉襟見肘的局面,已經嚴重制約環境執法的開展。要保證4萬億元帶動的是綠色GDP,筆者以為環保應當首先“硬”起來。
對中央政府未來4萬億元投入拉動內需的消息,不僅眾多媒體給予了好評,不少權威的經濟學家也表達了良好的預期。但是,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會不會讓已經緊繃了兩三年的節能減排這根弦放松?帶來的是否都是綠色GDP?一些地區會不會借發展經濟之名放松環境監管這根緊繃的弦?這些都值得有關部門注意,要未雨綢繆,及時出臺相關的政策。
一方面,要加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力度,解決我國環保投入長期不足的問題。如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的建設仍然滯后,許多欠發達地區的縣城至今沒有污染處理設施。盡管在過去兩年中,國家已在污水處理和電廠脫硫等方面投入3000多億元,但據專家測算,要完成以“污染物削減10%”為主的環保目標,我國至少需要在環保領域投資15300億元。況且,目前不少地區的污染處理設施不能保證正常運轉,有的甚至成了擺設。如果沒有一支強有力的環境監督、監測隊伍,就很難保證這些污染治理設施發揮出應有的效益。
另一方面,要遏制一些地方借發展經濟之名放松環境監管的沖動,強化環評的權威,強化環境執法監督的權威。上年度原國家環保總局通報的涉及全國22個省電力、鋼鐵等12個行業的82個項目中,就有59個嚴重違反環評法。再加上對未報或未批環評就擅自開工建設項目處理不到位,追究行政責任落實不到位,環評在不少地區常常被束之高閣。環評機構要擺脫權力的干預和經濟利益的影響,確保環評本身的公正性、科學性。同時,必須恪守環評的前置程序,維護環評的權威:未通過環評的絕不允許上馬;上馬的不但要立即停工,而且要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領導的責任。
環境監測和執法隊伍設備、人員配置捉襟見肘的局面,同樣嚴重制約著環境執法的開展。由于體制原因,一些地區的環境執法經費目前還沒有納入財政撥款的范圍,很多基層環境執法人員騎自行車趕往污染事故現場。更嚴重的是,地方環保機構不得不聽命于地方政府,有時很難發揮出其應有的監督職能。
國合會副主席、世界經濟論壇執行主任布蘭德指出,盡管經濟發展減緩了,但環境保護不能減緩,在當前全世界所面臨的經濟危機前,解決環境問題迫在眉睫,進一步刺激經濟發展不能以再次犧牲環境為代價。不少專家也建議,我國應該抓住此次投資的契機,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能耗低、污染少的低碳經濟。要保障中國4萬億元帶動的是綠色GDP,有關環保組織和權力機構責無旁貸。即使當前的管理體制沒有理順,也應當挺身而出、勇于擔當,把眼睛睜得大大的,把說“不”的權力用得足足的,靠公正、權威和嚴肅,成為綠色GDP的忠實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