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十二五”期間在部分城市開展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并選定北京、深圳、重慶、杭州、長沙、貴陽、吉林、新余等8個城市作為首批示范城市。
通知提出,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工作主要包括六個方面:一是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和設備。二是大力推廣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三是積極發展綠色建筑。四是大力發展社區服務、家政服務、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面向民生的服務業。五是建設完善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六是積極推進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