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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啟動海淀區2011年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6-23  來源:中關村園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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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區企業:

根據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關于組織開展2011年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海淀區201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啟動海淀區201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工作。申請參加201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的企業請于2011年7月20日前報送申報材料。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遵循自愿原則,企業復審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為三年,企業不參加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二、申報程序
    1、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上進行復審申請操作,完成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網上資料提交。
    2、準備好相關紙質材料(詳見本通知 “第五項” 內容).
    3、到指定受理地點報送書面材料。
    三、受理地點:海淀區四季青路8號酈城工作區609
    四、受理時間:即日起至2011年7月20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受理電話:88440247,88440651
          資格復審政策咨詢電話: 88497961
    五、報送材料
    1、請攜帶(本部分材料請勿裝訂)
    (1)打印好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備案單》,一式兩份(附件1);
    (2)《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企業在園區內注冊證明》(附件2)一份,請自行填寫完整,核對無誤,切勿改變證明的內容和形式;
    (3)近一個月(季)度的《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一份。
    (4)《2011年區縣(園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申報情況統計表》(電子版)(附件3)。
    2、高新資格復審材料一式五份,A4紙大小,膠裝成書式裝訂,其中一份為原件(在材料右上角標注“原件”),其余四份為復印件,五份文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封面及騎縫)。材料內容必須按照《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申報材料清單》(附件4)內容準備,否則不予受理。
    ①《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③經備案的中介機構(附件5)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④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⑤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技術創新活動工作總結)
    ⑥技術創新活動證明材料。
    六、重要事項說明
    1、企業在資格復審前發生名稱變更但未提出更名申請的,可按《關于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和復審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附件6)的規定,在復審時一并提出更名申請,企業按更名前名稱提交更名材料(一份)和復審材料。
    2、2011年高新復審的企業需要通過用戶名和密碼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系統進行申報填寫。
    1)有2008年申報時系統注冊號的企業用戶名和密碼找回方式: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系統首頁-點擊企業申報-點擊企業網上申報“密碼找回”-輸入系統注冊號、稅務登記號、法人代碼(不帶“-”)、附加碼點擊“提交”,用戶名通過2008年注冊時填報聯系人的郵箱予以回復,企業根據郵件提示進行下一步操作和申報。
    2)無2008年申報時系統注冊號及聯系人郵箱的企業用戶名和密碼找回方式:需攜帶介紹信(附件7)、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到復審受理地點進行找回。

 

附件:

1、《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備案單》

2、《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企業在園區內注冊證明》

3、《2011年區縣(園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申報情況統計表》

4、《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申報材料清單》

5、《參與北京市201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介機構名單》

6、《關于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和復審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7、《介紹信》

8、《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9、《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

 


海淀園企業發展促進處
201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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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漢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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