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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環保網  PM2.5將納入空氣監測 環保部鼓勵提前實施

2011-11-18  來源: 中國環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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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圍繞北京等大城市空氣質量的監測標準爭議終于有了結果。環保部昨日通報,《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修訂版昨日起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將各方爭議PM2.5、臭氧(8小時濃度)納入常規空氣質量評價,并收緊了PM10、氮氧化物等標準限值。這也是我國首次制定PM2.5標準。

  PM2.5污染問題凸顯灰霾頻發

  北京等城市入秋以來接連出現灰霾天氣,而美國使館和民間紛紛監測PM2.5的行為讓“PM2.5”這個名詞迅速“走紅”。環保部表示,PM2.5是造成灰霾天氣的“元兇”之一,近年來,隨著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機動車保有量急劇增加,京津冀等區域灰霾現象頻發,PM2.5污染問題日益凸顯。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已不能完全適應空氣質量管理要求。

  征求意見稿調整了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分類方案,將特定工業區并入居住區、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文化區、工業區和農村地區,增設了顆粒物(PM2.5)濃度限值、臭氧8小時平均濃度限值,收緊了顆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濃度限值,提高了對數據統計的有效性規定。

  與此同時,環保部同時修改原有的空氣質量評價體系,增加了臭氧、一氧化碳和PM2.5三項指標,并要求在日報的基礎上增加實時發布。

  將緩解公眾感觀與監測不一致

  環保部科技標準司負責人表示,依據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評價體系,我國部分區域和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評價結果與人民群眾主觀感受不完全一致。將PM2.5放入強制性污染物監測范圍,“既是解決灰霾等環境管理需要,也有利于提高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工作的科學水平,有利于消除或緩解公眾自我感觀與監測評價結果不完全一致的現象。”

  此次公示將持續到今年12月5日。

  ■ 釋疑

  為何新增PM2.5標準?

  京津冀等PM2.5污染突出

  環保部在修訂版說明中提到,我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城市群的PM2.5污染問題較為突出,“國家有關政策也要求在上述地區加強PM2.5污染防治,有關方面要求在標準中增加PM2.5項目的呼聲很高。”此次新的修訂版,將PM2.5濃度值列入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在全國范圍內實施,這也是我國首次制定PM2.5標準。

  PM2.5是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污染物已經被科學證實,近年來我國PM2.5污染問題日益凸顯。將PM2.5放入強制性污染物監測范圍,既是我國以人為本,保護人體健康的需要,也是解決灰霾等環境管理需要,有利于提高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工作的科學水平,有利于消除或緩解公眾自我感觀與監測評價結果不完全一致的現象。

  標準修訂稿增加PM2.5項目為基本監控項目,同時收緊PM10和NO2濃度限值,出發點就是針對當前危害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的突出環境問題,引導有關區域的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積極開展相應的大氣環境保護工作,防控灰霾等重點大氣污染問題。
 
 
  標準是嚴是寬?

  采用世衛組織設定最寬標準

  《標準》中PM2.5年和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分別定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與世界衛生組織(WHO)過渡期第1階段目標值相同。

  世衛組織為各國提出了非常嚴格的PM2.5標準,全球大部分城市都未能達到該標準。針對發展中國家,世衛組織也制訂了三個不同階段的準則值,其中第一階段為最寬的限值,新標準的PM2.5與該限值統一,而PM10此前的標準寬于第一階段目標值,新標準也將其提高,和世衛組織的第一階段限值一致。

  中科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王躍思表示,美國為設定PM2.5的限值準備了20年的研究時間,我國目前尚未有研究確定到底多少的標準才適合中國人群和氣候帶,因此先采用國際標準來實行。

  北大前沿交叉學科研究院環境與健康研究中心副研究院黃薇表示,新標準雖然先只是暫時借用了國際標準,但其最大的意義在于,讓公眾更加了解顆粒物的危害,都可以積極參與到污染減排中來。

  新標準何時實施?

  要鼓勵各地主動提前實施

  新標準擬于2016年1月1日全面實施,環保部科技標準司負責人表示,在2016年前,有兩種提前實施方式:一種方式是,根據國務院要求指定部分地區提前實施本標準。

  另一種方式是各省級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和區域環境保護需要自愿提前實施本標準。

  這名負責人表示,實施工作復雜,涉及因素眾多,從發布到實施應留出必要的準備時間,此外,我國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不均衡,實施新標準的準備工作將有快有慢,其中一些區域實施標準的經濟技術基礎較好,且復合型大氣污染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可以率先實施本標準,“當然,我們更鼓勵各地主動提前實施新標準。”

  ■ 反應

  北京市環保局:肯定會提前實施

  專家表示北京目前PM2.5可能超標一倍,需要凝聚共識減排

  北京市是前段時間霧霾天爭議的焦點城市,昨晚,市環保局新聞發言人杜少中說:“我們會按照國家環保部的要求和市民的需求,全力以赴地按要求辦,克服各種困難,保證提前實施。”

  杜少中表示,市環保局非常愿意用一切手段來減少污染排放,改善環境質量,會按照統一要求,努力盡可能提前實施。

  中科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王躍思表示,按照新設定的標準值,PM2.5的日均值為75,年均值為35,而北京市目前PM2.5普遍在60-70之間,按照年均值來算,會超標一倍,按照日均值來算,北京的天氣可能一半會超標。

  他表示,北京市今后五年可能會加大空氣污染治理,空氣質量會好一點,但根據現在制定的年均值,達標的可能性不大。

  公眾環境與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表示,目前很多地方已經做好公布PM2.5的準備了,但因為沒有標準,發布起來沒有規范,就成了不發布的借口。現在雖然距離全面實施還有五年時間,但標準公布后,受PM2.5影響越大的城市,就越應該提前實施,“本來就非常嚴重的城市,如果不做的話,會承受巨大的公眾壓力,PM2.5越高的城市,壓力就越大,我相信會有城市接二連三地公布。”

  “北京市現在大的工業都已經移走了,工業減排也消減了很多,但近兩年私家車卻翻了兩倍,機動車很難管理,如果公眾能夠意識到,開車每天都在制造很多污染,他們的環保消費意識會提高,才可以和政府一起來努力降低污染。”黃薇說。

  “如果全社會都引起共識的話,發布PM2.5對于減排才是有重要意義的,只有凝聚共識,減排才能達到目的。”馬軍說。

  ■ 相關新聞

  空氣質量將增實時發布

  空氣質量指數增加臭氧、一氧化碳和PM2.5

  為配合新標準的實施,環保部也正在同時修改原有的空氣質量評價體系。新體系名為“環境空氣質量指數”,與國際接軌,評價因子從“老三樣”指標新增為六項,增加了臭氧、一氧化碳和PM2.5的評價因子,環保部標準司負責人表示,此外,還將調整指數分級分類表述方式,與對應級別空氣狀況對人體健康影響的描述更匹配。

  而空氣質量指數發布方式也將完善,將此前的日報周期從原來的前一日12:00到當日12:00修改為0點到24點,并規定實時發布SO2、NO2、PM10、CO、PM2.5、O3小時濃度和O3的8小時濃度。

  環保部科技標準司負責人表示,新的體系將更好地表征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反映我國當前復合型大氣污染形勢。

  “一旦發布PM2.5的濃度,如果監測是真實的話,可能中國很多城市會面臨空氣不夠健康的情況,這就需要對各地的公眾進行警示,提醒公眾在空氣不好的時候盡量避免進一步加重空氣的污染,更多地乘坐公交,合乘私家車,提醒易感人群避免戶外活動,我們不能遮蓋這樣的情況,它是現實存在的。如果不能減少污染,至少可以讓公眾知道,能夠采取措施避免更嚴重的傷害。”馬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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