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召開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表示,關于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問題,將是即將召開的德班會議的焦點問題。他說,國際社會應該按照公約議定書、巴厘路線圖的授權以及坎昆協議的要求,爭取妥善地解決議定書的第二承諾期問題。
解振華說,各國應該履行已經達成的共識,兌現承諾。《京都議定書》是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一個重要多邊協議,必須要堅持,這也是政治互信的基礎。
他具體說道,參加了京都議定書的發達國家要做出2020年之前減排的承諾,沒有參加京都議定書的發達國家,應該在公約下做出與其他發達國家有可比性的減排承諾。發展中國家按照要求也應該在公約下,在得到資金技術的前提下做出自主減排的承諾。
解振華指出,哥本哈根會議之后,大部分國家都作出了減緩承諾,從承諾的減緩效果來看,發展中國家整體上占了全球的57%,發達國家只占了43%。“我剛剛參加了經濟大國能源與氣候論壇領導人代表會議,這次會議上各國領導人代表就德班會議表示了一種非常積極的建設性態度,希望就所有的分歧能夠找到一個折中的辦法,使大家都能夠接受,又能夠推動整個談判進程。”他說。
此外,解振華還介紹說,《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與行動(2011)》白皮書即將發布,其中介紹了中國在“十一五”期間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行動與取得的成效,還介紹了“十二五”期間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已經確定的目標及為了實現目標已經確定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