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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教委轉發教育部《關于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2012年第1號預警通知》,要求中小學教育學生不要到野外游泳,防止溺水事故,而學校在組織春游等集體外出活動時,要租用有客運資質企業的車輛,做好安全預案。
《通知》指出,各中小學、幼兒園高度重視大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堅持活動審批制度。學校在組織春游、運動會等外出集體活動時要嚴密組織、精心安排,要租用有客運資質企業的車輛,將安全保衛落實到活動各個環節,嚴防交通事故、擁擠踩踏、食物中毒、意外傷害、野炊引發火災等各類學生傷亡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