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商務部近日發布公告,明確2012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車輛范圍及補貼標準。符合補貼范圍的老舊汽車車主,可按有關規定申請補貼資金。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車長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當年更新的農村客運車輛,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1000元人民幣。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車長大于6米(含6米)或者乘坐人數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當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8000元人民幣;車長小于6米且乘坐人數為10—19人,并于當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1000元人民幣。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掛牽引車和總質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載貨汽車(含普通貨車、廂式貨車、倉柵式貨車、封閉貨車、罐式貨車、平板貨車、集裝箱車、自卸貨車、特殊結構貨車等車型,不含全掛車和半掛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8000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