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4個月的過渡期,從7月1日起,我國《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將全面實施。消費者購買有機產品時要認準認證標志、編號等,還可憑編號在網上查詢產品的真偽。
只有歐盟或某個國家的有機產品認證標識而沒獲得我國有機產品認證標識的產品,不得在我國內地市場以有機產品的身份進行銷售。
根據相關管理規定,7月1日之后出廠銷售的有機產品將統一加施國家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含有機轉換產品認證標志)、惟一編號(有機碼)和認證機構名稱(標識)。有機碼是國家認監委根據獲證企業的產品數量和類別定額控制發放的,相當于該產品的“電子身份證”,消費者可以根據編號在“國家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備案管理系統”(http://food.cnca.cn)上查詢產品的真偽及對應的每張有機產品認證證書、獲證產品和生產企業。
截止到6月27日,各有機產品認證機構累計上傳有機產品標志數約1.4億枚。國家認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在我國市場上銷售的有機產品,必須通過我國的有機產品認證,并按照上述要求規范加施有機產品認證標識、有機碼等標識。消費者所購買的產品與信息系統查詢的內容不一致的,可聯系認證機構核實或撥打12365、12315向質檢、工商部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