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日前下發《關于做好2014年度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社保發【2013】41號),明確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本市城鎮居民可以辦理2014年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
個人繳費標準不變
據介紹,此次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與去年一樣,城鎮老年人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300元;學生兒童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100元;城鎮無業居民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600元,殘疾的無業居民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300元。
此外,按政策規定,六類居民經資格驗審后可免費參保,包括: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難補助待遇的人員;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三級的精神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及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肢體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城鎮優撫對象;民政部門負責管理的見義勇為人員。符合個人免交費條件的人員,持民政等部門核發的相關證件或確認的書面說明(原件與復印件)到參保單位辦理新年度財政補助資格驗審手續;對于無行為能力或行動能力的,則由民政部門或監護人代為辦理新年度財政補助資格驗審手續。
另外,退養人員、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去世離休干部無工作配偶續保不需辦理任何手續,即可享受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可選擇現金繳納或銀行代扣繳費
據悉,今年北京市城鎮居民參保涉及150余萬人,參保可采取現金繳費或銀行代扣繳費兩種方式:凡參加了今年城鎮居民醫保的,如選擇現金繳費,只需帶好身份證和相應費用,于11月30日前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學校或托幼機構一次性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即可;選擇銀行代扣繳費的,只需在繳費期間存好費用,銀行會自動扣款,如當月銀行卡余額不足,銀行會連續扣三個月,確保繳費成功,參保人員最晚應在11月20日前按上述標準存入足夠金額。
首次參保的人員應先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學校或托幼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并選擇現金繳費或銀行代扣繳費方式。辦理手續時需攜帶二代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證件照一張。因故未辦理或無法辦理二代身份證的,應提供戶口簿中的本人頁(如個人信息有變更,須提供變更頁)復印件一份。
住院費一年最高可報17萬
參保后,參保人員明年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本市醫保報銷范圍的,即可按相應標準報銷。
在門(急)診方面,城鎮居民看病費用起付標準為65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支付的最高數額為2000元。
在住院方面,城鎮老年人、無業居民住院首次住院的起付標準為1300元,第二次或以后住院的起付標準為650元;學生兒童住院起付標準為65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城鎮居民基本療保險基金支付70%,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支付的最高數額為1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