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天氣晴好,不少市民走到戶外拍攝婚紗照。北京市工商局12315、市消協96315昨天(2日)發布消費提示,拍攝婚紗照要謹慎預付定金,定金不應超出服務金額的20%。
隨著結婚旺季的到來,婚紗攝影服務投訴也呈上升趨勢。消費者投訴的問題包括:商家未按約定時間、地點拍攝,未按約定提供照片、相冊、贈品等合同違約行為;提供的相冊、相框出現變形、開裂等質量問題;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未提供服務也不予退款。消費者林先生預訂某工作室婚紗攝影服務,合同約定“整套婚紗照全款4888元,交納定金1500元”。林先生后來得知定金不應超出服務金額的20%,要求退還時遭拒絕。經調解,商家才退還了多收的定金。
工商人員提醒消費者,在接受婚紗攝影服務時,一要核實商家的經營資質;二要謹慎預付定金,根據相關規定:“定金數額最高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商家不履行約定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三是簽合同盡量使用北京市工商局監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將約定的服務時間、內容、價格、提供照片的數量、贈品等以書面形式詳細列出,同時還規定影樓對所提供的相框、相冊等產品,出現開膠、變形的質量問題,包修期不得少于1年;四要妥善保管好消費票據及合同等相關的憑證,發生消費糾紛后及時向有關部門申(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