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 北京市法制辦在其官網就《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根據草案,北京市將建立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借鑒香港等地按行業類別發放食品牌照的經驗,按照21種具體業態類別實施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和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
草案要求,北京市實行餐廚廢棄油脂登記排放制度和資源化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收運和處置餐廚廢棄油脂,禁止將餐廚廢棄油脂直接排放到城鎮污水管道,加強“地溝油”源頭防控,并要求本市銷售的食用油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包裝和標簽要求,禁止以廢棄油脂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類食用油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根據草案,北京市還將建立統一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臺,對重點監督管理的食品歸集、公布追溯信息,建立全市統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統,統一歸集、公布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記錄供社會查詢。根據信用程度,實行食品生產經營者分類分級管理,設置行業禁入規定,對于被吊銷食品相關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的,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投資食品行業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因食品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終身不得投資食品行業,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