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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收費嚴格實行聽證公示年審

2012-10-23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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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談教育行風建設

    擇校亂收費、教輔管理散濫、經費監管不力、學術不端頻現……這些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一直是教育系統行風建設的重點。教育部行風建設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人21日在接受本社記者專訪。

    記者:義務教育亂收費飽受詬病,如何根治?

    負責人:2010年和2012年,我們先后出臺兩項重要文件,指導督促全國所有省(區、市)出臺了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嚴格執行就近入學,跨區域招生限定在10%以內;明確取消“占坑班”、推優生、特長生;實行優質高中平均分配中考名額制度,達到30%以上;取消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費和贊助費等變相擇校費;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和行政問責制度。

    2011年,國家信訪局受理反映教育亂收費問題的信訪件同比下降37%,全國1188個縣(市、區)實現了教育收費問題零投訴,占總數的41%。

    同時,我們根據國務院部署,與各省區市簽訂備忘錄,確定各地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書,探索從源頭上治理擇校問題的途徑。

    記者:教輔材料種類繁多、質量良莠不齊、價格虛高、市場混亂、選用缺乏規范等問題屢禁不止,如何整治?

    負責人:我們以“一教一輔”為核心,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督力度,斬斷利益鏈條,提升教輔質量,著力規范市場。29個省份今年秋季已按照新模式運作,學生選用教輔數量由每學科人均3至5套減少為一科一輔,教輔市場均價由教材的3倍降為與教材同等價格標準,學生課業負擔和家庭經濟負擔明顯減輕。

    我們要求教輔選用必須“把好四道關”,一是出版資質關,強化質量審查;二是推薦評議關,建立教輔評議委員會機制;三是價格關,對進入課堂的教輔實行政府指導限價;四是選用關,堅持自愿購買,制止強制訂購和進校推銷。

    記者:“入園貴”呼聲日益強烈,如何解決?

    負責人:我們一方面推動各級財政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學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擔機制,另一方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大部分省份已出臺實施細則,明確將幼兒園收費統一為保教費和住宿費,充分考慮群眾承受能力。

    今年以來,我們加強對幼兒園收費行為的管理,嚴格實行聽證、公示及收費許可年審制度。針對有些家長對民辦幼兒園的收費依據的疑惑,嚴格履行備案程序,加大了公示宣傳力度。同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幼兒園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以及以開辦特色班、興趣班等名義向家長另行收取費用等行為嚴肅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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