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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車調價近期開聽證會 相關人士解答五疑問

2013-04-23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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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發改委昨日(22日)發布消息稱,北京將在近期召開北京出租汽車租價調整,以及完善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機制聽證會。

    按照此前的慣例,市發改委往往在聽證會召開前一個月發布此公告,再在聽證會召開前15天公布具體的方案要點。

    市發改委昨日發布公告稱,本次聽證會共設聽證參加人席位25個,委托市消費者協會、市人大、市政協以及有關單位推薦產生。設旁聽席位10個,設新聞媒體席位20個,公民和媒體可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參加。

    聽證會要點、聽證人和聽證參加人名單、旁聽人及媒體具體報名時間和電話等內容,將于聽證會召開15日前通過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務網站(www.bjpc.gov.cn)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具體的出租車調價方案將在6月正式實施,而當前執行的燃油費將取消。

    北京出租汽車租價調整,以及完善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機制聽證會將于近期召開,何為聽證會,聽證會有何用處,聽證會代表需要做何準備才能讓聽證會更有效?

    昨日,本報記者采訪了多個相關人士,對聽證會的相關問題進行一一闡釋。

    1 哪些事項要開聽證會?

    掛號費水費均需聽證

    作為法律術語,“聽證”一詞最早源于英國的“自然公正原則”,即“任何權力都必須公正行使,對當事人不利的決定必須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國內有立法聽證、價格聽證等,但多數為價格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國家計委關于《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暫行辦法》、《北京市實施價格聽證會制度的規定》,北京制定價格聽證目錄,并在市發改委官網公示。

    據了解,需要聽證的事項有:義務教育學雜費;基本醫療診療費、掛號費、床位費和手術費;居民生活用水、用氣價格和供暖價格;城市主要交通的軌道客運、公共汽車客運(小公共除外)和出租小汽車票價;公有住房租金;主要園林景點故宮、十三陵、八達嶺、頤和園、天壇門票價格;國家計委委托的和市政府安排聽證的其他調價項目。

    近年,北京召開了居民電價、水價等多次價格聽證會。

    2 聽證會代表如何產生?

    聽證會代表需有廣泛性

    按規定,消費者代表須占聽證代表人數的2/5以上,而一般聽證會代表約25人。

    以去年北京天然氣漲價的聽證代表為例,當時是由市發改委牽頭,然后讓市人大、市政協、市消協等單位推薦產生。25名代表中,消費者代表15人,其中包括3名政協委員和2名人大代表。其他則是利益涉及方的代表、官方代表等。

    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聽證會代表中的人大代表,由舉行聽證會的領域涉及的專門委員會進行推薦。比如水價上調,往往就是由人大城建環保委推薦適合的人大代表,征求相關人員意見;如果人數不夠,可能再由代表聯絡室與相關代表溝通。

    去年的聽證會消費者代表有10人,均由市消協推薦。據市消協副秘書長屈建輝表示,選擇聽證代表,考慮其職業、收入、文化程度、居住地區、家庭人口、低收入群體等因素。

    除了人員分布外,按規定,聽證會代表應該具有一定的廣泛性、代表性,經營者代表、消費者代表、政府有關部門代表以及相關的經濟、技術、法律等方面的專家、學者等都得在這個群體中出現。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盡管規定的聽證代表具有很高的要求,但實際運行中卻有問題:即聽證會群體的選擇往往不是隨意的,而是指定的,很多雖然是消費者代表,但其實背后都有利益集團或部門背景。

    3 聽證會意見能否被采納?

    聽證會部分意見將被采納

    有關部門表示,聽證會公布的方案并非最后方案,在聽證會結束后,將會采納部分意見,然后對方案進行修改,然后再開會敲定。

    曾經作為聽證會代表參加北京電價調整聽證會的包玉良表示,聽證會一些建議是會采納的,比如自己和很多聽證會代表在聽證會提過,電價的計量要以年為單位,避開季節因素,這一點在最后實施的方案中有體現。

    他表示,諸如出租車調價這種關注度高的聽證會,應該給出更加充分的時間。

    北京大學教授王錫鋅表示,現在大家覺得聽證會就是漲價會,這種質疑背后存在兩個方面問題,一是聽證會實際操作客觀上存在問題,二是公眾對聽證會存在過高的功能期待。

    王錫鋅認為,當前聽證會的定位是模糊的。如果聽證會只是一種表達機制而不是表決機制,那么這實際上進一步要求作為聽證會主持者的政府決策部門,應當以更加嚴肅的、真誠的、負責任的精神認真對待聽證會,否則,本來就缺乏嚴格程序保障的聽證會,就極有可能成為“作秀”或“過場”,而這將加劇對聽證會的公共信任危機。

    4 緣何聽證會總是“聽漲”?

    代表構成、方案設計不合理

    此前,河南洛陽市舉行城市供水價格改革調整聽證會,參會的18名聽證代表中17人同意水價調整,只有一人提出最好不要提價,引發質疑。

    一位參與過多次聽證會的代表表示,聽證會的發起者不少是一些有政府背景壟斷經營的機構。而一個25人規模的聽證會,政府部門7到8人,經營者和利益相關方1到3人,專家學者2到4人,消費者10到12人。聽證辦法規定,消費者參加人須達2/5。

    再加上持中立立場的專家學者,還有一部分對價格不敏感的消費者,聽證會基本變成“一邊倒”贊成。

    同時,聽證會提供的方案,往往大同小異。一個關于漲價的聽證會,兩套方案可能是水價一次漲0.22元還是0.25元,沒什么差別。無法選擇,由此讓聽證會變成漲價會。

    5 如何讓聽證會更有效?

    不能由申請方自說自話

    王錫鋅建議,首先要搞清楚聽證會的目標是什么?一個是把不同利益方的訴求反映出來;第二是論證探討最合理有效的解決方案。比如出租車漲價,消費者可能覺得不好,那聽證會就必須搞清一個事實:現有的價格是否就是導致司機收入過低、無人愿意從業、出租公司虧損的原因。

    根據原始數據,再來討論漲不漲,漲多少。聽證會要具備事實的調查功能,申請漲價一方要提供成本和收益表,財務審議表要準確客觀具體。同時,對于漲價的必要性還要有分析,要做細致的評估。要給出漲價的具體翔實的理由。要避免把聽證會開成情緒的宣泄,而是探討問題的解決,用事實說話,為價格決策提供有意義的依據。

    竹立家表示,要改變價格聽證的程序設置,不能讓價格聽證變成一道漲價選擇題。價格聽證的結果應是“可能漲價,可能不漲價,還有可能降價”。同時,為什么要漲、漲多少,要以成本監審為依據,不能由漲價申請方自說自話。

    ■ 價格聽證會程序

    申請人向物價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物價部門審核,符合聽證條件的,一定時限內做出組織聽證的決定→

    召開聽證會一個月前,物價部門發布即將召開聽證會的消息,公布聯系方式,公眾可報名聽證會代表、旁聽→

    召開聽證會15天前,物價部門公布聽證會參加人員名單,以及聽證會方案的要點→

    召開當日,聽證主持人宣布聽證事項和聽證會紀律,介紹聽證會代表→

    申請人說明調價方案,依據和理由→

    物價部門介紹有關價格政策、法律以及初審意見等,有時還要對申請人進行成本監審,并出具相關意見→

    聽證會代表就整個方案進行質證和辯論,發表觀點→

    每個代表對聽證會筆錄進行審閱核實并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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