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期嚴格規范、整頓電視養生類節目的制作和播出,不僅要求各級廣電播出機構停播“健康 365”“杏林好養生”兩檔養生類節目,還出臺有關文件,強化對養生類節目內容和形式的審查把關,加大監管工作力度,提升電視媒體社會公信力。
據介紹,一些電視臺播出的“健康365”和“杏林好養生”節目,違反廣告法和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等規定,以隱蔽性植入廣告和患 者作形象證明等形式,變相為藥品、保健食品等做廣告,并夸大夸張宣傳,嚴重誤導消費者,甚至耽誤一些患者及時就醫,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產生了不 良社會影響,也損害了廣播電視媒體公信力。
根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于做好養生類節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從明年1月1日起,電視養生類節目只能由電視臺策劃制作,不得由社會公司制作。凡在專家資源、節目資金、制作能力等方面不具備條件的電視臺,不得盲目跟風制作養生類節目。
通知不僅指出養生類節目不得夸大夸張或虛假宣傳、誤導觀眾,嚴禁養生類節目變相發布廣告,還具體提出了“演員和各類社會名人不得擔任養生類節目主持”“嘉 賓必須具備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副高以上專業職稱”“觀眾咨詢熱線電話須是以本臺或者本頻道為主體申請設立的”“嚴禁出現明示或暗示治愈率、有效 率、保健養生效果等表示功效內容等的行為”等要求。
通知要求各省級廣電行政部門認真做好轄區內養生類節目備案核驗、日常監管和查處違規行為等工作,對存在違規問題的,要責令其立即停止違規,并限期整改,對 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直至暫停養生類節目或商業廣告播出等嚴肅處理,并向社會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