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子站
您的位置:首頁 > 環境保護 > 環保作文 > 正文

證監會擬對12宗操縱證券市場案作行政處罰

2015-10-24  來源:新華網
[字體: ]

中國證監會23日發布消息稱,日前已對“證監法網”第七批專項行動中的12宗操縱證券市場案件調查、審理完畢,12宗案件擬罰沒款金額總計超過20億元。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介紹說,12宗操縱案件主要發生在股市異常波動期間,包括5種類型。

  第一類為3宗操縱ETF案件,包括濟南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縱100ETF案、北京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縱50ETF案、北京某投資有限公司和深圳某投資有限公司涉嫌操縱50ETF案。

  第二類為2宗利用融券機制操縱市場案件,包括陳某宇涉嫌操縱“西部證券”股票價格案、江某涉嫌操縱“國元證券”、“吉林敖東”股票價格案。

  第三類為1宗境外企業利用QFII操縱B基金案件,系某境外企業涉嫌操縱“銀華恒生H股B”價格案。

  第四類為1宗特定時間段操縱案件,系廣州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縱“國光股份”、“國農科技”、“鴻特精密”、“金宇車城”、“科恒股份”、“萬福生科”等6支股票價格案。

  第五類為5宗采取混合方式操縱案件,包括肖某東涉嫌操縱“通光線纜”、“永貴電器”、“漢得信息”、“司爾特”、“力源信息”、“宜安科技”、 “國禎環保”、“快樂購”、“云海金屬”、“萬邦達”、“凱發電氣”、“衛士通”等12支股票價格案,吳某樂、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謀操縱“特 力A”、“得利斯”股票價格案,唐某涉嫌操縱“渤海活塞”股票價格案,彭某涉嫌操縱“美都能源”、“石英股份”等2支股票價格案,瞿某淑涉嫌操縱“恒源煤 電”、“中科英華”、“東風汽車”、“安陽鋼鐵”等4支股票價格案。

  證監會擬對上述違法主體及相關責任人員分別作出行政處罰,沒收相關違法所得,并處以相應的罰款。12宗案件擬罰沒款金額總計超過20億元。

  鄧舸說,操縱市場行為通過不正當手段,營造虛假的市場供求關系和證券期貨價格,誤導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既扭曲了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破壞了市場秩序,又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證監會將繼續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 信息檢索 --
精彩推薦
本站為公益宣傳站,如涉及版權,請和我們聯系。 關于我們 | 合作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