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5年11月1日起,境內乘坐火車的旅客在購票時,可自主購買鐵路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服務(以下簡稱鐵路乘意險)。
鐵路乘意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持有效乘車憑證,乘坐境內旅客列車,遭受意外傷害致使本人身故、傷殘或者受傷治療的,鐵路自保公司按照約定 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服務。該保險由旅客在購買火車票時自愿購買,保費3元,最高保障30萬元意外身故、傷殘和3萬元意外醫療保險金。保險事故發生后,鐵 路站車現場工作人員可直接受理報案。
鐵路部門相關負責人說,自2013年1月1日起,火車票價中不再包含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用,鐵路旅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險經濟保障出現空缺。這次鐵路推出乘意險服務,是為了適應旅客多樣化、便利化、個性化服務需求,為旅客乘坐火車旅行提供的一項增值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