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其中明確提出,要切實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對接收農民工隨遷子女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給予適當補助,在義務教育階段實行農民工隨遷子女與本市戶籍學生混合編班。
該意見提出,到2020年,要實現在京農民工綜合素質顯著提高、勞動條件明顯改善、工資基本無拖欠并穩定增長、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該 意見要求,市人力社保局等單位要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在務工流動性大、季節性強、時間短的農民工中推廣使用簡易勞動合同示 范文本,重點提高中小微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和履行質量;完善適應家政服務業特點的勞動用工政策和勞動標準,落實對家政服務業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等扶持政 策,鼓勵其開展員工制管理。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
工 資方面,要完善建筑業企業工資保證金制度,在其他容易發生欠薪的行業積極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聯動,依法打擊惡意欠 薪行為。在經濟發展基礎上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推動農民工參與工資集體協商,促進農民工工資水平合理增長。健全舉報投訴制度,依法查處用人單位侵害農民 工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公正處理涉及農民工的勞動爭議。
住房方面,將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納入住房發展規劃,允許農民工數量較多的企業在符合規劃和規定標準的用地規模范圍內,利用企業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建設農民工集體宿舍。
教育方面,要將農民工隨遷子女教育納入本市教育發展規劃,在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接 收農民工隨遷子女就學的基礎上,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在依法舉辦的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并對接收農民工隨遷子女的民辦義務教育學 校給予適當補助。在義務教育階段實行農民工隨遷子女與本市戶籍學生混合編班,在接受教育、參加各類活動、評優選先及獎勵等方面,與本市戶籍學生享受同等待 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