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獲悉,人社部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制定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扶貧工作的意見,其中 提出要探索建立政府或集體為貧困人口代繳全部或部分養老保險費的機制,對于大病保險,還將降低貧困人口的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在組織勞務輸出時,要對跨 省務工的貧困勞動力給予交通補貼。
人社部提出,“十三五”時期,要通過幫助有就業意愿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力實現轉移就業,解決1000萬人脫貧。使每個有參加職業培訓意愿的 貧困勞動力每年都能接受至少1次免費職業培訓。勞務輸出地要摸清底數,因人因需提供就業服務,有組織輸出勞務,對跨省務工的貧困勞動力給予交通補貼。
人社部提出,要促進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在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時,對貧困人口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減輕其繳費負擔。探索建立政府 或集體按最低繳費檔次為貧困人口代繳全部或部分養老保險費的機制。國家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財政收入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 準,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高貧困地區基礎養老金標準。
在醫療保險費方面,將落實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助政策,實現應保盡保。通過利用年度新增籌資進一步完善大病保險,采取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等傾斜性政策,減輕貧困人口費用負擔。
為了引導各類人才服務貧困地區,在招考公務員時,將適當降低報考學歷條件,拿出一定數量職位面向本地戶籍人員招考。另外,還將建立縣以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鼓勵各類人才扎根貧困地區基層建功立業。對表現優秀的人員在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傾斜。
對在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等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高定級別工資或薪級工資。定期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提高列入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實施范圍的貧困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