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網購促銷活動即將到來。為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昨天下午,市工商局召集京東、天貓、國美在線、亞馬遜等本市11家主要電商平臺,就“雙11”活動期間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商品質量、促銷廣告發布等進行行政指導,要求各電商平臺積極履行職責、落實各項工作制度,做好相關工作應急預案。
在電商平臺購物時,不少消費者選擇的是平臺上的第三方商家。一旦商品出現問題,對第三方經營者的投訴很難快速解決,讓人頭疼。對此,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明確表示,電商平臺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第一責任人,要求電商平臺承擔首問責任,嚴格落實賠償先付制度。尤其是對于第三方經營者的投訴,要運用先行賠付機制快速解決。
市工商局商品處負責人介紹,在2016年網絡交易商品質量抽檢中,發現部分網站的商品經營者存在發貨速度慢、實物與訂購商品不一致、賣家單方面取消訂單、部分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等問題。“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對工商部門組織開展的網絡商品抽檢工作中發現的不合格商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及時通知網絡商品經營者。”不合格商品存在有危害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風險的,平臺除要立即停止銷售外,應通過公告或電話等方式通知相關消費者,避免危害發生。
去年9月1日起,新《廣告法》正式施行,一年后,《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也正式落地,對互聯網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的廣告經營行為進行了明確規范。工商部門表示,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使消費者能夠辨明其為廣告,付費搜索廣告應當與自然搜索結果明顯區分。
“‘雙11’即將到來,平臺及商家在大量投放廣告的同時,一定要嚴格依據法律法規發布內容。”廣告處負責人提醒,廣告中不得出現“國家級”、“最高級”、“最佳”、“頂級”、“極品”、“第一品牌”等絕對化用語;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及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禁止利用互聯網發布處方藥和煙草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促銷廣告內容中表明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附帶贈送的,電商平臺也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
先漲價后降價,看似在“雙11”打五折,其實價格比平日還貴。商家的這些小伎倆如今已被不少大型電商平臺用大數據手段監測屏蔽。市工商局也再次提醒,互聯網廣告中不得利用虛假的統計數據、傳播效果或者互聯網媒介價值,誘導錯誤報價,謀取不正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