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咳喘靈、當歸黃精膏、強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一些耳熟能詳的中成藥或將改變名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就《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指出中成藥不應采用“寶”“靈”“精”“強力”“速效”等用語,避免暗示、夸大功效。
《指導原則》明確,中成藥命名應避免采用可能給患者以暗示的有關藥理學、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或治療學的藥品名稱,如“降糖、降壓、降脂、消炎、癌”等 字樣;不應采用夸大、自詡、不切實際的用語,如“寶”“靈”“精”“強力”“速效”,或“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詞。此外,中成藥一般不應采用人名、地 名、企業名稱命名,不應采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語。
記 者在食藥監總局網站藥品數據庫中粗略查詢發現,在國產藥品-中成藥的類目下,名字中帶有“精”字的藥品共有811個批文記錄,其中命名為“風油精”的產品 就有60余個。名字中帶“靈”字的藥品更有多達2747個批文記錄。帶“降糖”的181個、帶“降脂”的190個、帶“消炎”的689個……改名后,藥企 需要重新備案,包材、說明書、包裝盒、標簽、藥品追溯碼等基本都需要修改。
食藥監總局表示,將傳統文化特色賦予中藥方劑命名是中醫藥的文化特色之一,因此,中成藥命名可借鑒古方命名充分結合美學觀念的優點,使中成藥的名稱既科學規范,又體現一定的中華傳統文化底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