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工商總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從事傳銷活動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四部門決定開展為期三個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傳銷活動專項整治行動,對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誘騙求職人員 參加的各類傳銷組織,堅決鏟除。
堅決查處一批傳銷組織和傳銷骨干
《通知》中提到,近期,傳銷組織活動猖獗,利用各種渠道和手段利誘欺騙有關群眾誤入傳銷騙局的情況時有發生,特別是以“招聘”、“介紹工 作”為名從事傳銷的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引起社會廣泛關切。《通知》要求,要嚴厲打擊、依法取締傳銷組織,加強對傳銷重點區域的排查 清理,對聚集型傳銷易發、多發區域,全面反復清查,完善防控、遏制措施,堅決查處一批傳銷組織和傳銷骨干。
加強對重點招聘平臺的排查
同時,加強對重點招聘平臺的排查,壓實平臺企業的責任,嚴肅處理傳播涉傳信息的企業、組織和個人。此外也要加強宣傳教育,重點做好大學生和求職人群的教育引導工作,提升對傳銷活動的防范意識。
做好涉傳學生的說服和勸返
《通知》規范了各部門的責任義務,要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嚴厲查處傳銷違法案件,加強對防范傳銷的宣傳;人社部門要嚴格規范招聘企業的經 營行為,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增強大學生等特殊求職人群在求職過程中對傳銷的識別能力和防范意識;教育部門要加大對在校學生就業指導教育力度,防范傳銷,協 助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公安部門做好涉傳學生的說服和勸返;公安部門要加大對利用招聘活動進行傳銷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快偵快破重點案件。
行動
查處直銷企業違規招募在校學生
《通知》詳細公布了專項行動的時間安排。行動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8月15日至8月31日
各部門要根據職責對招聘過程中的涉嫌傳銷活動進行摸排,督導企業自查自糾。
第二階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開展集中整治活動。全面分析研判外地人員在本轄區聚集傳銷活動的形勢,嚴厲打擊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欺騙 在校學生參與傳銷、限制學生人身自由的傳銷組織;查處誘騙學生參與傳銷的大案、要案,嚴懲組織者和骨干分子,摧毀傳銷網絡;依法查處直銷企業違規招募在校 學生的行為;嚴格規范線上線下發布就業信息的經營行為,嚴肅處理傳播涉傳信息的網站,嚴厲查處虛假違法廣告;加強出租房屋管理。
第三階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對開展傳銷活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建立健全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