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企業與購房者共同持有房屋份額、企業對公共空間持有經營、60歲以上人群才可居住……記者今天上午從市民政局獲悉,本市共有產權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試點恭和家園已經初具規模,目前首批老人已經入住。
恭和家園投資運營方負責人高峻松介紹說,該試點項目建筑規模3.68萬平方米,建有養老居室365套、養護中心39間共計68張床位、社區衛生服務站、書畫閱覽、手工藝制作、家庭廚房等公共活動設施,此外還可為老年人提供長期居住、營養膳食、醫療護理、居家服務、持續照料、康健娛樂等服務。截至目前,該項目已竣工并投入運營,認購簽約養老居室達143套,入住8戶,老人12人。
高峻松介紹,該模式以“居室分割定向出售、公共服務空間持有經營、限齡人群居住”為主要內容,其中,養老居室由養老服務企業與符合條件的購買者分別按5%、95%的份額共同持有,多項措施限定60歲以上老年人居住;由企業對配套醫療、護理、餐飲等公共服務設施持有經營。對于入住人資格有嚴格限制,試點項目入住人資格為年滿60周歲(含)以上的老年人。其中,對《特殊家庭老年人通過代理服務入住養老機構實施辦法》規定的特殊家庭老年人,具有優先入住權。養老設施居室的購買人應具有北京市戶籍(含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人員),或者連續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購買人有權轉讓其持有的共有產權份額,但需經建設單位書面同意。再交易購買人亦應具備北京市戶籍(含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人員),或者連續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老人購買居室的目的,就是想在自己家里享受像養老機構醫養的專業化服務。“投資方在土地購買、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大量投入,給后續的管理服務帶來較大負擔,直接影響到服務質量。‘輕裝’開展養老服務,主要精力可以傾注到為老服務質量。”另外,通過出售原住房在共有產權養老設施購置養老居室房產,既解除了老年人為子女留下不動產遺產的后顧之憂,又通過房屋銷售差價換取了優質養老服務,實現“產權+服務”,為老年人提供較為充足的養老服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