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北京市自2018年1月1日起將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這意味著北京市居民醫保將徹底打破城鄉二元分割結構,也標志著北京市城鄉之間社會保障制度的全面統一。
據了解,統一后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實現了國家提出的“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統一要求。財政繼續加大補助力度,參保人員待遇水平方面有明顯提升,財政人均補助標準由原來的1000元、1040元統一提高到1430元,提高了40%。
同時,覆蓋范圍和就醫范圍進一步擴大,不再區分城鎮和農村戶籍,覆蓋所有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本市戶籍城鄉居民,包括老年人、勞動年齡內居民和學生兒童。北京市戶籍人員的外埠戶籍配偶、子女,沒有其他基本醫療保障的也可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原有的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全部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統一協議管理,定點醫療機構數量將增加至3000余家。
新制度實施后,在報銷標準上將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積極發揮醫保調節作用,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城鄉居民的醫保待遇將全面提升,門診最高報銷比例達到了55%,比原來提高了5個百分點,門診年度封頂線統一為3000元;住院最高報銷比例達80%,比原來提高了5至10個百分點,住院年度封頂線統一提高到20萬元。
新制度還統一了北京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城鄉居民醫保可報銷的藥品種類將由目前的2510種擴大到3000多種,與職工醫保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