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網日前報道,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有關人士表示,今后山西省達不到環保標準的企業一律不得向銀行貸款,具體包括沒有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或環保部門不予批準的項目,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的生產企業,以及主體工程完工而環保項目還沒有完工的建設項目。(見中新網太原11月22日電)
隨著目前中西部地區招商引資力度的加大,一些技術含量低、污染嚴重的企業或項目也隨之而入,在一些官員追求地方經濟快速增長的心態下,難免有一些部門為污染企業“打掩護”,或者為這些項目“先上車、后買票”提供便利。而從銀行入手,切斷這些污染企業或項目的資金流,讓這些企業無論是再補辦有關環評手續,還是停工整頓,客觀上都減少了對環境的危害發生,從本質上講這是一種對社會負責的態度。
從另一個角度看,切斷資金流,會促使企業將做好環保工作與企業的長遠發展聯系起來,即使這種動力來源于強制,對于企業在建設過程中執行“三同時”制度、在生產過程中采取有效的環保措施,以及從根本上樹立起符合可持續發展的發展理念,都是非常有好處的。
目前,許多企業只要向銀行提交相關的材料,如企業本身情況、項目性質和償還能力等,就可以從銀行貸出款。至于企業在建設過程中是否遵守了環保方面的有關規定,或者項目本身是否對環境或周邊人群帶來影響,則往往不在銀行的考慮之內。在這種大背景下,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做出的這種規定,盡管是地域性的,其示范意義仍值得重視。
當一些企業或項目因為環保原因無法從銀行取得貸款后,自然會從自身多找原因,或者在建設之初嚴把環保關,或者強化治理達到環保標準。但也避免不了一些企業鉆空子、打擦邊球,以達到貸款目的。這種情況下更需要環保部門加強監管,銀行把緊貸款關,這樣,出臺的政策才不會走過場。
堵住污染企業的資金流,把達不到標準的污染企業擋在銀行門外,山西這種把環保和貸款聯系起來的做法,為我們提供了全方位控制污染的一種思路。然而限制貸款也只能是一種可供選擇的“良方”,因為隨著當前金融形式的多樣化和融資渠道的多樣性,一些規模小的企業或項目在銀行這扇門關上以后,仍然可以從其他渠道獲得資金。因此,必須建立和各部門協作的全方位環保統一戰線來堵截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