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2月26日電(記者秦晴)2月26日,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階段工作會議在昆明召開,會議進一步明確了全面普查階段的目標和任務,對具體工作進行了部署。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周健指出,2008年進入全面普查階段,也是污染源普查整個過程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這個階段的目標是:全面貫徹《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和《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全面開展污染源入戶調查,抓好全面發放普查表,指導普查對象準確填報;完成普查數據審核,確保數據質量,完成數據錄入、上報工作,并做好審核把關;建立污染源檔案,為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據悉,目前全國已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基本完成了對國控重點源的監測任務,基本完成了單位入戶清查工作。
記者獲悉,修訂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有望于本月底出臺。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追加了水污染損害第三人賠償責任,對于企事業單位造成水污染事故的,除對單位給予處罰外,還可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的收入50%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