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子站
您的位置:首頁 > 環境保護 > 環境監測 > 正文

長治縣污水處理廠廢水超標排放 4責任人受嚴處

2009-06-23  來源:山西日報
[字體: ]
長治縣污水處理廠化學需氧量排放超標嚴重,賈新明、韓志遠、王澤強、劉宏斌4名相關責任人被嚴處。

  今年4月,環保部、省環保廳對長治縣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廠管理混亂,運行不正常,出水發黑,起白沫,在線監測瞬時數據顯示化學需氧量超過100mg/L,與國家標準60mg/L相比嚴重超標。隨后,長治市政府對長治縣政府進行了通報批評,要求盡快查明原因進行整改,同時按照行政問責制的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和跟蹤督辦。近日,長治市環保局、長治市監察局對長治縣污水處理廠存在的管理混亂、超標排放問題所涉及的4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格的責任追究,分別給予撤職、黨內警告、行政警告的處分。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 信息檢索 --
精彩推薦
本站為公益宣傳站,如涉及版權,請和我們聯系。 關于我們 | 合作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