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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細訪嚴查問題企業 嚴厲處罰超標排污企業

2009-10-15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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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省政府日前發出《關于對2009年第一次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檢查情況的通報》,對部分違法建設項目、超標排污企業、運轉不正常的污水處理廠以及有環境污染隱患的單位分別給予停產整頓、限期治理、通報批評、掛牌督辦等嚴厲處罰,要求各有關市政府認真進行查處和整改,對查處和整改不到位的,省政府將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兵分十路突擊行動

  在今年6月15日召開的第一次環保專項行動動員會上,山東省副省長李兆前明確指出:“環保專項行動已成為震懾違法排污行為的一把利劍,這次行動要做到檢查工作更深入、更細致,暗訪活動更迅速、更周密,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此次專項行動由李兆前總帶隊,邀請省委組織部、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委辦公廳督查室負責人參加,兵分十路。檢查重點主要是日常環境監管發現的突出環境問題,人民群眾來信、來電、來訪反映比較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辦理解決情況,去年專項行動部分典型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秸稈禁燒工作。

  據了解,這次行動累計檢查工業污染源121個、城市污水處理廠55座、河流斷面29個、信訪案件33個、掛牌督辦案件12個。在取樣監測的87個工業污染源中,達標排放的74個,占取樣監測總數的85.06%;在取樣監測的55座污水處理廠中,達標排放的45座,占取樣監測總數的81.82%;在取樣監測的27個河流斷面中,達到上年度最低水質改善目標的21個,占取樣監測總數的77.78%。

  部分工業污染源超標排污

  在這次專項行動中發現,濟南大正東智工貿有限公司電鍍生產車間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萊蕪楊莊鎮龍翔鑄造廠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擅自進行鑄造生產,生產中產生的粉塵污染較重。

  部分工業污染源超標排污,其中淄博市沂源制革總廠車間出口廢水總鉻濃度為7.58毫克/升,超標4.05倍。部分城市污水處理廠進出口水質不正常,其中萊蕪市鋼城區污水處理廠外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為70毫克/升,氨氮濃度為31.4毫克/升,分別超標0.17倍和2.93倍。個別污水處理廠管網不配套,萊蕪市鋼城區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已于2007年9月建成并投入試運行,但目前生活污水管網建設仍不完善,污水主管網雖已建成,支管網建設進展緩慢,大量生活污水不能收集入廠。部分河流斷面污染較為嚴重,其中虞河濰坊段紙房橋斷面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分別超過去年最低水質改善目標2.93倍和0.23倍。另外,還有部分信訪案件未得到徹底解決。

  依法嚴懲環境違法行為

  山東省政府要求,對未嚴格執行環評制度的建設項目,由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依法責令停止建設或生產,并給予高限罰款,限期3個月內補辦環評手續。逾期未補辦環評手續的,將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對超標1.5倍以上排污的淄博市沂源制革總廠等實施停產整頓,責令其完善治污設施,經山東省環保廳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超標1.5倍以下排污的臨沂太和食品有限公司等實施限期治理,限期1個月內完成治理任務,確保穩定達標排放。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將責令其停產整頓。

  對外排廢水超標的萊蕪市鋼城區污水處理廠等,限期1個月內認真組織整改,確保整改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將對其所在縣(市、區)給予區域限批。對進水濃度明顯偏低的莒南縣污水處理廠等給予通報批評,掛牌督辦,兩個月內完成整改任務。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追究有關人員行政責任。對管網不配套的萊蕪市鋼城區污水處理廠和建設進度緩慢、管網不配套的德州天衢工業園污水處理廠給予通報批評,掛牌督辦。責令其明年6月底前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或管網配套工作。對整改沒有明顯進展的,將追究有關人員行政責任。

  山東省政府要求,河流斷面污染較嚴重的市和縣(市、區)政府要盡快查找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整改,確保今年10月底前水質穩定達標,否則停止審批轄區內除污染治理設施外的所有涉及水污染的建設項目。信訪案件未解決到位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兩個月內徹底解決到位,維護好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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