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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籌建國家氣候變化中心望年底掛牌成立

2011-09-07  來源: 中國環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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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發改委將新成立一個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名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與國際合作中心”(以下簡稱“國家氣候變化中心”),目前已獲中編辦批準,并有望在今年年底掛牌成立。

  一位接近國家發改委的知情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國家氣候變化中心將主要為氣候司服務,主要負責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和國內履約方面的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編制初定為40人。

  “這一機構的成立充分表明應對氣候變化議題在國家戰略中日益重要,同時也可以緩解氣候司因為編制不足而事務越來越繁多的困境。”一位低碳政策研究專家表示。

  不過,對這一中心的成立是否必要,也有公共政策專家表示疑慮,認為其戰略研究的職能可由國務院和部委直屬的科研機構和公立大學替代,而其國際合作的職能則可以通過項目借調的方式去解決,“這總比新成立一個機構的成本要低很多”。

  定位與國家節能中心類似

  職能包括進行氣候變化政策、法規、規劃和管理制度的研究,低碳技術推廣,低碳宣傳

  本報了解到,國家氣候變化中心的定位和職能與國家節能中心非常類似。

  根據中編辦《關于發展改革委設立國家節能中心的批復》(中央編辦復字[2008]86號),國家節能中心于2008年10月成立。

  國家節能中心官方網站資料顯示,其主要承擔六項職能:承擔節能政策、法規、規劃及管理制度等研究任務;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論證,提出評審意見;組織開展節能技術、產品和新機制推廣;開展節能宣傳、培訓及信息傳播、咨詢服務;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承擔能效標識管理;開展節能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一位與國家節能中心有著密切合作的專家表示,在上述六項職能中,主要的職能為前面三項,“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第二項職能并不是收費項目 而且國家節能中心也不是惟一的指定單位,另一家單位為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

  “正在籌建的國家氣候變化中心,在一定程度上是仿照國家節能中心設計的。”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的一個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

  據他了解,國家氣候變化中心的職能主要包括進行氣候變化政策、法規、規劃和管理制度的研究,低碳技術、產品和新機制的推廣,低碳宣傳、培訓及信息傳播、咨詢服務,開展低碳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等。

  “從名稱上來看,戰略研究是其重要的職能,但這一職能可能是實打實的,也可能是虛的。”一位熟悉發改委系統的專家對記者表示,“如果是前者的話,就是中心的人自己做研究,這也要看其本身的研究力量夠不夠強,如果是后者的話,中心就變成了一個研究課題的發包方。

  人員編制初定40人

  目的解決氣候司人員編制有限,但任務繁重的現狀

  “國家氣候變化中心的成立的一個現實考慮,就是解決氣候司人員編制有限,但任務繁重的現狀。”一位接近國家發改委氣候司的知情人士對記者分析。

  本報記者獲悉,2008年成立的國家發改委氣候司,目前下設綜合處、戰略研究和規劃處、國內政策和履約處、國際政策和談判處和對外合作處5個處,共有公務員編制人員26人,再加上各類項目的借調人員,共有40余人。

  前述接近國家發改委氣候司的知情人士表示,現有的人員編制已經難以滿足氣候司工作的需求,“氣候司雖然是新成立的司,但其事務十分繁多,包括國際政策與談判、國內政策與履約、適應氣候變化、低碳經濟、低碳試點、CDM、低碳技術以及中外合作,其中每一項工作單靠四五個人是無法完成的。”

  “在政府機構精簡的大背景下,氣候司增加公務員編制的難度比較大,因此一個比較可行的辦法就是成立一個為之服務的事業單位。”前述接近發改委的知情人士補充。

  本報記者了解到,國家氣候變化中心的人員編制為40人,設中心主任一名和副主任兩名。“這一點也和國家節能中心十分類似,目前國家節能中心的編制也是40人,其中20個干部編制。”前述與國家節能中心合作的專家對記者指出。

  國家氣候變化中心的人員將主要來自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公開資料顯示,發改委能源研究所隸屬于國家宏觀經濟研究院,后者為發改委直屬的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能源研究所里有兩個氣候變化方面的中心,一是能源環境與氣候變化中心,另一個是CDM中心,”前述接近發改委的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國家氣候變化中心之后,這兩個中心的人會過來,但并不影響能源研究院的人員編制。”

  他進一步指出,財政將為國家氣候變化中心撥多少錢,目前并不清楚,因為財政撥款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起初,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與國際合作中心曾擬命名為“國家氣候變化中心”,這樣簡單好記,“但是這樣就容易與早已存在的國家氣候中心混淆,不易分辨和識別,所以最后定了現在這個比較長的名字。”前述知情人士解釋。

  中心成立引發疑慮

  現有的相關機構可以分擔現在中心的職能

  “從國家氣候變化中心與國家氣候中心名字之爭,也可以看出我國氣候變化領域之內的機構的繁多。”前述低碳政策專家對記者分析,“那么,國家氣候變化中心是否有成立的必要?是否屬于重復建設,造成財政的浪費?”

  這種疑慮得到一位關注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專家的認可。他認為,“盡管,目前北京和深圳等地方已經明確提出對事業單位總量和編制凍結,部委下屬的事業單位是否也會進行總量控制的政策還不明朗,但是毫無疑問的是,從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方向來看,國家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數量和規模要從嚴控制。”

  該專家進一步指出,部委新增的事業單位,在論證上一定要充分,否則在行政體制改革和事業單位改制的大背景下,容易引發公眾的不滿情緒。

  國家發改委籌建 國家氣候變化中心

  一位公共政策專家表示,從國家氣候中心的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這兩個職能來看,單設一個事業單位可能存在成本太高的問題,不如將這兩個職能交由現有的相關機構去分擔。

  首先就低碳戰略研究而言,這方面的機構和人才可謂蔚為大觀。除了前面提到的國家氣候中心和發改委能源研究所之外,目前比較有名的機構還有科技部下屬的21世紀議程管理中心、國務院直屬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清華大學低碳能源實驗室、中國人民大學氣候變化與低碳經濟研究所、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低碳經濟研究所等。

  “發改委相關的戰略研究完全可以委托給相關機構去做,即便新設一個事業單位,也不能保證它變成一個實打實的科研機構,在很大程度上還是會扮演一個課題發包方的角色,這樣機構設立的價值就會大打折扣。”前述公共政策專家表示。

  該公共政策專家認為,就其國際合作而言,這部分職能則可以通過項目借調或者發改委下屬的國際合作中心去解決,“如果說氣候變化方面的國際合作確實非常多的話,則可以通過擴充國際合作中心的人員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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