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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呼吁借渤海溢油事故之機完善渤海生態保護機制

2011-10-16  來源: 中國環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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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海洋能源、環保專家13日在京表示,今年6月爆發的渤海溢油事故暴露了我國海洋生態管理體制以及法律體系的很多漏洞。專家們呼吁利用處理本次事故之機,進一步完善渤海生態保護機制。

  國土資源部海洋辦公室原副主任蕭漢強在此間舉行的“海上環境事故和生態安全研討會”上表示,渤海灣是我國近海四大海域生態環境最脆弱的海區,近年來我國海洋經濟快速發展,已經對海域生態環境造成巨大的壓力。

  “渤海灣的生態文明建設應放在第一位,油氣開發必須有節奏地進行。”蕭漢強說。他建議,設立渤海管理委員會,遵照陸海統籌的方針,規劃發展渤海海洋經濟,同時要協調好環渤海經濟區有關部門和地區之間的分工合作。

  專家表示,本次渤海溢油事故暴露出我國海洋管理體制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存在的問題。

  “我國海洋石油對外合作的一大特點,就是法律先行。在我國海洋石油合作開發進行之前,國家就已經設置了相關法律加以規范和管理。”國務院參事徐錠明說,“這曾是我國海洋石油開發中最大的優勢,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當初設立的法律已經逐漸落后,監管力度也開始下降。”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曹明德教授建議,對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進行相應修改,將海洋資源開發的指導思想從“重開發,輕保護”調整到“重保護,慎開發”上來。同時促進民事訴訟法的修改,鼓勵公益組織代表普通公眾作為原告,開展環境公益訴訟。

  專家們同時表示,國內外重大海洋環境事故的經驗表明,海洋生態應急控制機制至關重要。海洋生態損害事故往往是突發性的,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往往會造成巨大損失。建立和健全海洋生態損害應急機制,對減少海洋生態損失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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