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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追蹤萬噸農藥廢渣鹽

2012-02-12  來源:中國環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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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噸農藥廢渣鹽案發已經一年多時間,但至今流向和用途并不明晰。部分涉案省份的鹽業主管部門的追查才剛剛開始,這些令人揪心的農藥廢渣鹽是如何闖過層層關卡流入食品領域的?

剛吃完年夜飯,食品安全的傷口上就被撒了一把鹽。

1.4萬噸農藥廢渣鹽流入全國12個省,部分產品冒充食鹽流向餐桌。”131日,新華社發布的這條消息被網絡瘋轉。

案發地在安徽阜陽,涉嫌非法制售的企業為江蘇鎮江海天鹽化公司,而其生產原料來自鎮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生產除草劑后產生的廢渣。

被查出的這種“比食鹽還漂亮,還白”的“農藥廢渣鹽”中農藥“草甘膦”含量,明顯高于美國、歐盟、日本農產品貿易每公斤20毫克的安全標準。

近年來,工業鹽流向餐桌在國內屢屢發生,但在流入食品領域的私鹽中檢出農藥成份卻是第一次,且“1.4萬噸”這一數字驚人。據統計,鎮江市年食鹽消費量為1.5萬噸。也就是說,假設這批非法制售的廢渣鹽全部流向餐桌,足夠300萬人吃一年。

南方周末記者千里奔波案發地,廢渣鹽銷售地,調查發現,盡管案發已經一年多時間,1.4萬噸農藥廢渣鹽的流向和用途并不明晰。部分涉案省份的鹽業主管部門也是通過媒體報道才得知相關信息,包括最大一批6000噸廢渣鹽流入地黑龍江省在內,追查才剛剛開始。

私鹽案驚動公安部

“案情能夠全環節偵破有很多偶然因素。”

2010115日凌晨,安徽省阜陽市潁泉公安分局接到群眾舉報,在聞集鎮兩河口壩子上有人卸私鹽。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一輛江西牌照的大貨車正在卸貨,貨物用白色編織袋包裝,其上標有“元明粉”字樣(即硫酸鈉)

“案情能夠全環節偵破有很多偶然因素。”一位全程參與此案調查的人士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經鹽務部門現場檢驗,18噸“元明粉”實為不明工業鹽。根據相關規定,非法經營工業鹽只有超過20噸才能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此前,多次面對刻意為之的“18噸”“19噸”等案情,鹽政執法部門只能處罰承運人,連買賣私鹽的人都無法處罰。

與以往不同的是,兩名司機承認,曾兩次將偽裝成“元明粉”的私鹽運到阜陽市聞集鎮,涉案鹽達52噸。而真正讓案情性質發生變化的,是確認該鹽流入了食品領域。

“如果對方堅稱是工業用鹽,賣給企業做防凍劑、融雪劑,同樣難以立案。”上述人士指出。

根據司機指認,在聞集鎮大寧行政村糧油經銷者寧克啟的門面房內,公安機關查獲了18.8噸私鹽,并查扣私鹽販賣者寧克啟銷售私鹽的記錄賬簿。據寧克啟交代,其通過太和縣趙廟鎮范獻福購買工業鹽作為食鹽予以銷售共12.4噸,分別銷售給聞集轄區內打燒餅及炸馓子等從事食品加工的人員。下線人員對寧克啟銷售食鹽一事均予以認定。

公安機關當即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走訪,抓獲了范獻福及其上線劉偉,并溯源至鎮江海天鹽化公司。

按照現行的食鹽檢測標準,被查扣的“農藥廢渣鹽”除未加碘外,基本達標。考慮案件的重要性,在公安部的協調下,專案組將查獲的“農藥廢渣鹽”樣品送至中國農業大學農藥分析與環境毒理實驗室檢測。

該實驗室檢測結果顯示:“農藥廢渣鹽”中農藥“草甘膦”含量為55mg/kg。明顯高于國家安全標準。該實驗室一位專家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檢測“草甘膦”在技術上并不復雜,“但是一般不會想到食鹽里面會有農藥殘留”。

草甘膦俗稱除草劑,是目前世上應用最廣、產量最大的農藥品種。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草甘膦本身毒性較低,其對人體的危害主要表現在消化系統,口服后對呼吸系統、口腔黏膜都會造成傷害。

朱毅指出,未按食品生產規范生產的工業鹽,更為嚴重的危害是重金屬和工業原料殘留等諸多問題。

在掌握了確鑿證據后,專案組一舉抓獲了“海天鹽化”股東劉偉、陶先楚、戴鳳山等人,進一步查明該公司累計非法制售“農藥廢渣鹽”1.4萬噸,銷往12個省份。

神秘公司的暴利生意

“打個比方,我們是合法賣菜刀給人切菜,沒想到有人會拿去砍人。”

涉案的“農藥廢渣鹽”在業內被稱為“工業副產鹽”。20091231日之前,中國允許生產含量為10%的草甘膦產品,而該產品的原料即為工業副產鹽,因此過去并沒有廢渣需要回收處理。

被此案牽涉的江南化工有限公司法律主管曹小書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他們公司是直到2010年,才涉及到工業副產鹽處理問題。

2009年,鎮江市多個相關職能部門以“會議紀要”的方式同意該公司把廢渣作為工業副產品予以處理,同時要求“避免該產品非法流入鹽業市場”。“海天鹽化”正是為此而生。

海天鹽化公司注冊于20101月,注冊資金100萬,最初的經營范圍包括沐浴保健鹽、融雪鹽、印染助劑、工業鹽等產品的銷售和研發。南方周末記者在查閱工商資料時發現,20103月一條變更信息顯示,除工業鹽的銷售和研發外,該公司經營范圍自此增加了“攪拌加工”一項。

根據案件公開資料,“海天鹽化”以每噸40元的價格購得農藥廢渣,同時“江南化工”每噸給予“運輸費”補貼30元。這意味著,“海天鹽化”實際以每噸10元的極低價格獲得原料。

這些原料通過簡單清洗、脫干等工藝后即生產出鹽品。而后,該公司將鹽品包裝成工業原料“元明粉”、英文“M.N.I”及無標識的三種50公斤包裝予以銷售,平均每天生產約40噸,每噸售價350元至400元。

曹小書稱,從江南化工的角度來講,海天鹽化是在工商登記的企業,同時雙方也在職能部門辦理了相關手續,銷售即是合法的。案發后,江南化工即與對方中止了合作。“打個比方,我們是合法賣菜刀給人切菜,沒想到有人會拿去砍人。”

由于農藥廢渣鹽高度敏感,涉案兩企業均在鎮江新區,江蘇方面力圖將此淡化為個人行為,但安徽方面的辦案人員認為,“海天鹽化”此舉具有“主觀故意”嫌疑,而且他們懷疑流入地不止安徽一地。

在安徽阜陽庭審上,“海天鹽化”股東之一劉偉當庭辯稱,其只是作為工業鹽進行銷售,對于購買者作食用鹽使用并不知情。但先后多次從其那里購買“農藥廢渣鹽”的商販范獻福當庭反駁說,工業鹽有工業鹽的渠道,“劉偉不可能不知道這鹽是賣給人吃的”。

那么,農藥廢渣鹽通過貌似合乎規程的渠道流入食鹽領域,究竟是個人行為還是企業行為?相關部門審批后有無監管?

鎮江市鹽務局相關人士稱,具體情況由省局統一發布。27日,江蘇省鹽務局方面以相關負責人外出開會為由拒絕接受采訪。

萬噸農藥廢渣鹽去哪兒了

“未發現流入和未流入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說白了,這么大的案子,誰都怕擔責任”。

1.4萬噸農藥廢渣鹽究竟去哪兒了?21日,鎮江有關方面通過《鎮江日報》回應稱,由“海天鹽化”生產的工業鹽被不法分子在阜陽當地冒充食鹽,流向一些糧油店和小商販的工業鹽數量為12.4噸。除此之外,目前尚未發現有其他類似情況。

同一天,江蘇省鹽務部門宣稱,截至目前,經其他省市協查,除安徽阜陽之外,尚未發現這批工業鹽流入其他地區食用鹽市場。

南方周末記者在安徽獲得的一份內部報告顯示,自20099月份試運營期間至案發,海天鹽化科技有限公司銷售工業鹽計1.4萬噸。在該公司銷售環節中,劉偉通過物流公司銷售工業鹽約2000噸;陶先楚銷售至哈爾濱希普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約6000噸。

而根據物流情況調查,“海天鹽化”通過江蘇牌照車輛販運“工業廢渣鹽”6000余噸,河南和安徽牌照販運30002000余噸,另有江西、山東、內蒙古、上海、河北、福建、廣西、山西、陜西牌照車輛分別販運10200噸,致使“農藥廢渣鹽”非法流向全國多地市場。

針對報告中提及的“哈爾濱希普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南方周末記者致電位于哈爾濱市的黑龍江希普建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一位自稱于玲()的女士稱,公司還未上班。負責人聯系不上。據其介紹,該公司主要經營水泥助磨劑,生產中要用到大量的工業鹽。至于有無和海天鹽化合作不太清楚。

負責稽查工作的黑龍江鹽務局局長助理李玉梅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說,該局自27日起已下發緊急通知,對全省進行拉網式的清查。當記者問到流入黑龍江的6000噸農藥廢渣鹽時,李玉梅說:“我們一點也不知道,你這個信息是從哪里來的,可以給我發一下嗎?”

李玉梅稱,截至28日上午,江蘇或安徽鹽務部門沒有和他們聯系過。

南方周末記者分別致電山西、湖北等省鹽務部門,對方均稱目前沒有發現農藥廢渣鹽流入食鹽市場。

值得注意的是,據公安部門調查,涉案人陶先楚、劉偉二人均有販賣私鹽前科,其中陶先楚曾于2002年因販賣私鹽被武漢市硚口區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劉偉因販私鹽被罰款1萬元。南方周末記者查閱工商資料時發現,在出資注冊的100萬元中,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敬東與陶先楚各出資50萬元。

辦案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就地理位置來說,阜陽市大部分還屬于農村地區,老百姓圖便宜,再加上消息閉塞,極易成為食品安全的盲區。即使已經成為風暴中心,大多數民眾卻并不知情,還是安心地嚼著燒餅和馓子。“中國并不是只有阜陽地區才有城郊接合部和偏遠落后的農村地區。”該人士說。

面對全國各地不約而同的未發現農藥廢渣鹽流入的新聞,上述辦案人員苦笑著說:“未發現流入和未流入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說白了,這么大的案子,誰都怕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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