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裝修房陷阱
黃女士去年高高興興地去收樓,卻發現書房墻壁有一尺多長的裂縫,木地板不僅鋪得凸凹不平,還有一股刺鼻的味道。她擔心甲醛超標,在收樓意見書上提出希望能換名牌木地板,沒想到卻遭到售樓小姐一頓奚落:“裝修材料哪能沒氣味,放一段時間就沒有了嘛。你要不要這套房?!房價一年漲了好幾千,你不想要,大把人搶著要買!”后來,開發商重新批蕩了墻壁,重鋪了木地板,但是不肯更換木地板材料。黃女士翻出去年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發現雖然《裝修施工合同》作為合同附件,但是《裝修施工合同》未寫清裝修材質的品牌、等級、價格等關鍵事項。眼看房價“節節高”,黃女士不敢太較真,萬一真退房了再買不到同樣地段同價的房子,只好忍氣吞聲簽收。
安信甲醛地板事件讓黃女士非常震驚,她向本報反映:“假如名牌地板都出現甲醛超標,消費者怎樣才能發現?如果發現了問題,開發商卻不認賬,消費者又該如何是好?”
安信“毒地板”事件,成為住宅精裝修化的巨大挑戰。早在2002年,國家住建部就公布實施了《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在該辦法中,明確規定,住宅室內裝飾使用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驗收制度不健全
緊接著,住建部又頒布了《商品住宅裝修一次到位實施細則》, 該細則確立了住宅精裝修的發展方向,明確規定,“推行裝修一次到位的商品住宅,由住宅開發單位負責裝修的全過程,不允許購房者個人聘請施工單位自行裝修。”
為推進住宅精裝修化,廣東省在2009年7月30日向全省推廣“交樓樣板房”制度,要求交樓標準和樣板房完全一致,供業主對比。樣板房內各部位必須在顯眼處明示建筑材料的名稱、規格。“交樓樣板房”施工完畢后經管理部門檢查,辦理預售許可證后不許變更。但這些規范都比較抽象,并未列出具體衡量標準,也未對細節進行規范。
大型監理公司“老監理”陸江告訴記者,全裝修成品房驗收制度不健全。監理的評估報告只是針對整個工程質量的評估,僅證明整個工程在交房時的狀態是符合規定的(主要是結構安全),而不能證明單套住宅裝修材料,如木地板、油漆是否有害物質超標。且監理公司對全裝修房工程質量檢驗方式只是抽樣,樣本通常不大于20%。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直言,精裝修房已經成為開發商的自留地,也成為其二次暴利的來源。“裝修標準3000元/平方米、5000元/平方米,自己說了算。”
北京中原地產市場研究總監張大偉表示,在成本的名義下,不少低劣的裝修材料涌進精裝修商品房,即便是名牌產品,還有規格一致的“工程貨”。
而且,由于國家相關部門尚沒有實行針對全裝修成品房檢查和驗收的制度,全裝修成品房的質量監管全靠企業自律。一些房產公司將第一責任人確定為裝修單位;并且相關裝修質量保證書、保修憑證也不交付。
記者了解到,針對裝修房屋的亂象,廣州市建筑裝飾行業協會2007年曾在全市家居裝飾企業中推行“三統一”活動,即統一使用《廣州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統一使用《廣州市住宅裝飾裝修工程驗收標準》。
銷售合同應有裝修規范
在《合同》中規定,室內裝修中使用的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必須有游離甲醛含量或釋放量檢測報告;裝修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膠粘劑、水性處理劑必須有同批次產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游離甲醛含量的檢測報告等。
專家建議,商品房是建筑工程,又是大宗商品,因此不但要使用建筑工程規范來評價樓盤的工程質量,除了盡快制定統一的精裝房驗收標準,為了更好地維護消費者權益,相關部門還應在房產銷售合同以及裝修、驗收等環節加以明確規范,以壓縮開發商、施工方違規操作的空間。
最新消息
萬科首份安信地板檢測報告:
甲醛釋放量低于國標
昨天,萬科公布安信地板的首份復檢報告,經武漢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檢測,萬科武漢魅力之城項目復檢的安信實木復合地板,所檢指標全部合格,其中甲醛釋放量指標為0.2mg/L,低于1.5mg/L的國家標準。除此之外,送檢樣品的靜曲強度、彈性模量、含水率、表面耐磨等指標也均為合格。
萬科2月17日所公布的采購清單顯示,公司在武漢涉及采購安信實木復合地板的項目包括:魅力之城12、13、15-19區及特區9-11#樓,金色城市一期(18#地塊一、二標段),金域藍灣一期(B1-B3),三期(A4/B4/B5/B6)。其中,后兩個項目盡管已與安信簽署采購合同,但工程進度未達鋪設地板階段,所訂地板并未到貨,所以本次沒有安排送檢。目前這兩份合同處于暫停執行狀態。
萬科方面表示,其他批次的檢驗報告一旦獲得,公司也會及時通過媒體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