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從廣播中聽到山歸牌諾爾口服液能徹底根治糖尿病,便買來給自己和父母、岳父服用,但父母和岳父險些因此住院。為此,王先生把商家北京名仕門診部告到海淀法院,要求雙倍賠償。昨天(28日),法院判決認為,商家夸大保健品療效,構成欺詐,支持了王先生的訴訟請求。
王先生訴稱,去年8月,他從廣播中獲悉名仕門診部自行研制、生產、銷售的口服液能徹底根治糖尿病,服用口服液當天就能停用降糖藥和胰島素。王先生立即趕往名仕門診部,購買了10盒口服液,每盒19800元,除自己服用2盒外,其他口服液送給了父母、岳父和一位朋友。
然而,王先生嚴格按說明書服用口服液后,血糖不降反升,王先生的父母及岳父三人也因停藥,只服用口服液,被醫生建議住院。
王先生遂委托律師調查,發現名仕門診部在銷售過程中存在多處欺詐: 名仕門診部虛假宣傳口服液是一種新型生物制劑,采用最新的高科技手段將天然植物中的活性有效成分萃取而得,但該產品實際是由山藥、苦瓜、桑葚、烏梅、木糖醇、山梨酸鉀、純化水配制而成;另外,以往每盒口服液只賣500元到800元,但其網售價為每盒19800元。
庭審中,名仕門診部辯稱,王先生購買口服液的價格是6000元一盒;口服液是經過國家藥監部門批準的,對糖尿病的治療具有效果;另外,口服液中的山藥、苦瓜、桑葚、烏梅等本身就是天然植物,公司嚴格按照國家的政策合理合法宣傳,并非欺詐。
法院查明,山歸牌諾爾口服液取得的是國食健字的批號,而名仕門診部在推銷口服液的過程中,使用“目前市面上無任何一款其他產品或治療方式能達成同類效果”的宣傳語,夸大了治療效果,并且名仕門診部就“服用山歸牌諾爾口服液,當天可停用降糖藥和胰島素,10天后可全部停藥”的療效,并未提供證據證明,上述行為已構成欺詐。因此,法院支持了王先生的訴訟請求,判令商家雙倍賠償39.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