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1日,(新疆)自治區測繪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對美國公民克某在新疆旅游期間,未經我國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批準,擅自采集我國地理信息數據的行為,作出停止違法測繪行為;沒收手持GPS接收機兩部及手持GPS接收機中內存的測繪成果數據;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11年8月,接群眾舉報,一名美國公民在昌吉州瑪納斯縣某部隊駐地附近使用手持GPS接收機采集新疆地理信息坐標數據,涉嫌實施一次性測繪活動。自治區測繪局執法人員立即會同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對來疆的美國公民涉嫌非法測繪行為進行調查取證。
經查,美國公民克某從北京來到新疆,擬申辦旅游公司,在烏魯木齊、昌吉州等地針對外國公民來疆開展戶外旅游。該美國公民攜帶并使用的兩部手持GPS接收機均屬測量用GPS,共采集并存儲中國境內地理坐標9萬余個。且在新疆區域采集地理信息坐標活動事前未經國家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