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中午12時起,我國南海絕大部分海域正式進入一年一度、為期兩個半月的伏季休漁期。連日來,常年在浩浩南海進行耕海作業的廣大漁民群眾積極響應,自覺按照休漁制度規定返回漁港停靠。
根據《農業部南海區漁政局關于2012年南海海域伏季休漁的通告》要求,2012年南海休漁政策與去年相同,休漁范圍為在北緯12度以北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除單層刺網和釣具外,禁止其他作業類型生產。
該通告表示,休漁期間,凡違反休漁規定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南海休漁制度是我國多年來一直采取的一項行政管理措施,目的是為了休養護和合理利用南海漁業資源,促進南海漁業可持續發展,維護廣大漁民根本利益。”農業部南海區漁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連日來,南海沿岸各地政府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休漁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休漁管理責任制,做到宣傳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廣大漁民群眾積極響應,自覺遵守休漁制度,確保了一年一度南海伏季休漁順利實施。
為加強休漁期間相關海域的管理,保護符合要求獲許作業漁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打擊外國侵漁行為,農業部南海區漁政局5月15日已派出兩艘漁政公務船開赴南海中南部的部分海域進行例行的巡邏執法。
據介紹,針對在往年休漁期間,外方部分漁船私自進入我國海域進行偷捕、侵漁等的非法行為,我漁政部門將依法依規,組織力量對其進行專項打擊。
南海伏季休漁制度自1999年起實施。2008年之前,休漁時間為每年的6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自2009年開始,南海伏季休漁期延長半個月,休漁時間更改為5月16日12時至8月1日12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