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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重金屬污染治理成為湖南環保“一號工程”

2012-08-31  來源:中國環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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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向社會公布了“十二五”期間湖南省“十大環保工程”詳細實施方案,其中湘江重金屬污染治理位列“十大環保工程”之首。

  29日,湖南省環保廳副廳長謝立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十大環保工程”涵蓋了湘江重金屬污染治理、氮氧化物減排、長株潭大氣污染聯防、農村環境整治等湖南省最突出的環境問題,其中湘江重金屬污染治理無疑是最重要、最迫切的“一號工程”。

  湘江是湖南省母親河,沿岸集中了湖南八個重點城市,有近4000萬人口從湘江取水。但湘江流域也是湖南重化工業集中區域,全省80%的重金屬污染集中在湘江流域。污染存量多、歷史包袱重,湘江一度被視為中國污染最嚴重的河流之一。

  2011年3月,國務院批復了《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實施方案》。作為國家“十二五”規劃中唯一的流域綜合治理的示范,這意味著湘江承擔著為國家探索經驗的重任。

  根據最新出臺的《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工程實施方案》,到2015年,湘江涉重金屬企業數量比2008年減少50%,重金屬排放量比2008年減少50%,環境質量得到改善,重金屬污染風險降低,重金屬污染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為確保目標實現,湖南省將對湘江沿岸涉重金屬企業依法取締關閉、淘汰退出和改造升級;在此基礎上,還將重點開展污染源控制項目,從源頭上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

  謝立告訴記者,作為全省環境治理的“一號工程”,湖南省對湘江重金屬污染治理的重視程度空前。與以往環保部門為主抓污染治理不同的是,湘江重金屬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是地方政府。依據湖南省政府與湘江沿岸各市州政府簽訂的目標責任狀,2011年至2015年重金屬污染治理目標任務按年度分解到各市州政府,并明確了地方政府為責任單位、市(州)長為具體責任人,這意味著如果完不成治污任務,地方政府和行政首長將在考核中被“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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