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先生稱自己在淘寶網上花1萬余元買了3箱假茅臺,遂起訴賣家及淘寶網索賠。昨天(16日),豐臺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淘寶網認為自己只提供網絡服務不參與經營,不同意賠償。
鄭先生稱,2011年5月23日,他在淘寶網所開辦的淘寶商城購買了北京康乾興盛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中國空軍專供茅臺酒3箱共36瓶,經協商以每箱3500元共10500元成交。此后,他發現所購茅臺酒是假冒偽劣產品,向淘寶商城投訴未果。
鄭先生認為,淘寶商城承諾所售的產品皆為正品,并對商貿公司的銷售資格及商家信譽進行了認證,但商貿公司公然出售假酒,他起訴要求康乾商貿公司返還貨款,賠償2萬余元,淘寶網因監管不力承擔連帶責任,并出具鑒定報告,證明涉案酒不是貴州茅臺酒廠生產的。
對此,商貿公司辯稱,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鄭先生購買了假酒,不同意賠償。淘寶網也認為,鑒定報告并不證明送檢的酒就是從商貿公司購買的。并強調,他們是網絡服務的提供者和經營者,但并不是具體商品的經營者。淘寶商城的賣家為買家提供“消費者保障服務”,鄭先生應該向賣家索賠,淘寶網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但鄭先生認為,淘寶商城相當于大型商場,網店相當于在商場中租賃柜臺的商家,消費者是根據大型商場的信譽來判斷茅臺酒的真假的。淘寶商城不僅是網絡銷售平臺的提供者,更是商業信譽及產品質量的保證者,應承擔連帶責任。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