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從去年下半年以來對市民反映及投訴較多的拆除工地粉塵污染問題進行專項整治,福州市環保局等有關部門多次組織專項查處,現場制止違法行為,收到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全市仍有一些拆除工地未采取圍檔、灑水等相應的環保措施,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給城市環境和周邊的住戶及單位造成污染,群眾仍有較大意見。
通知要求,要切實加強對現有拆除工程隊的管理,不斷強化環保意識。整合組建新的拆遷企業,并在政策上予以傾斜和扶持,規范拆除市場。市環保局和市房管局負責對全市的拆除工地實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舊房拆除的工程施工需編制環境保護方案并報備。拆除工地應根據批準的方案實施拆除,實行隨拆隨圍網隨灑水,防止粉塵污染,拆除后的工地在3個月后動工興建的要按規定進行簡易的綠化。
通知強調,違反規定的,福州市環保局、房管局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初次違反規定的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給予警告并限期改正;第二次發現違反規定的,給予罰款;仍不改正的由市環保局提出建議,由市拆遷行政管理部門給予停止其在該市進行舊房拆除工程1年以上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