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發改委、國家環保總局等5部門日前聯合發出《關于印發新開工項目清理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各地對今年上半年列入統計范圍的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新開工項目逐項進行全面清理。《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級審批的通知》等17個文件成為清理新開工項目的主要依據。
清理標準包括是否符合產業政策、項目審核程序及土地、環保、信貸、安全等審批要求。環評審批方面,要看是否存在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問題,是否存在越權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問題,是否存在未按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要求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問題,是否存在應備案項目未備案、但已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其他問題。產業政策方面,要看新開工項目是否存在違反產業政策問題,是否存在違反發展建設規劃問題,是否存在違反市場準入標準問題。
當前,固定資產投資新開工項目在產業政策、環評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問題,影響了正常的建設秩序,不利于中央宏觀調控政策的貫徹落實。
“通知”特別指出,鋼鐵、電解鋁、電石、鐵合金、焦炭、汽車、水泥、電力、紡織行業要清理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煤炭行業要清理設計能力3萬噸/年及以上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