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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強力推進戰略環境影響評價 戰略環評不通過 規劃審批不放行

2007-03-25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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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戰略環評不通過,規劃審批不放行。記者日前獲悉,四川省政府近日正式出臺《關于大力推進戰略環境影響評價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見本報今日二版),規定今后凡未通過戰略環評的,規劃審批一律不得放行。把戰略環境影響評價作為規劃審批的前置條件,在全省強力推進。
  據了解,四川以省政府文件形式明確提出推進戰略環評,在全國尚屬首個。這標志著在從決策源頭上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方面,四川力爭先行一步。
  據介紹,此次出臺大力推進戰略環評的意見,是四川省委、省政府高瞻遠矚、審時度勢,基于當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已十分突出、亟待解決的情況而做出的重大決定。四川省委、省政府明確提出,大力推進戰略環境影響評價,有利于從宏觀上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有利于城市定位、產業布局、資源配置;有利于打破部門界限與地區界限,解決條塊分割和部門分割問題,避免粗放建設和重復建設;有利于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平衡區域環境容量,防止生態破壞,確保環境安全,實現經濟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為此,省政府出臺了推進戰略環評的“意見”。
  四川省政府在“意見”中明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全省戰略環評主要是推進規劃環評,范圍包括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組織編制的綜合規劃、區域規劃、流域規劃、專項規劃。綜合規劃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區域規劃包括各類開發區、園區規劃等;流域規劃包括各級流域開發建設規劃等;專項規劃包括工業、農業、畜牧、林業、能源、水利、交通、旅游、城鎮建設、資源開發規劃等。綜合規劃、區域規劃、流域規劃、專項規劃應在規劃草案上報審批前組織進行戰略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意見”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把戰略環境影響評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規劃審批的前置條件,進入宏觀經濟決策程序,納入“一把手”目標考核,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檢查。凡不按要求開展戰略環境影響評價或在戰略環境影響評價中弄虛作假、造成環境影響評價嚴重失實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責任人員要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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