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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中國家呼吁不能扼殺《京都議定書》

2009-11-09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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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聯合國第五次氣候變化談判11月2日在西班牙巴塞羅那拉開帷幕。蘇丹代表團團長易卜拉欣代表77國集團和中國在開幕式上的發言中表示,“我們在此重申我們的堅定立場——《京都議定書》內容必須持續貫徹下去,并作為2012年《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到期之后發達國家減排的法律基石。”

  易卜拉欣說,“發達國家企圖結束《京都議定書》的生命,對此我們表示嚴重關切”,這違背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將會置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于一個危險的境地。對此,“我們已做好準備堅決抵制”,發達國家需要在減排方面繼續承擔主要責任。 

  本次巴塞羅那談判為期5天,是在年底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前的最后一輪正式磋商,主要工作仍然是繼續就前期形成的協議草案進行討論,為哥本哈根大會準備最終協議文本。由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溫室氣體減排責任和義務上仍存在尖銳爭議,巴塞羅那談判會議被看作是哥本哈根會議能否順利舉行的最后一次機會。

  有鑒于此,易卜拉欣特別強調,在哥本哈根大會前,我們只有5天的有效談判時間了,我們熱切希望發達國家能夠盡快提出有雄心的《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減排指標。

  非洲集團談判代表在發言中也表示,發達國家必須盡快制定量化的減排指標,除非有數字化的減排指標,并建立有效的機制實施該目標,否則,即使在哥本哈根達成新協議,也不能稱作成功。小島國聯盟談判代表也指出,支持77國集團和中國的共同立場,《京都議定書》不能被扼殺。

  一些民間組織和輿論也要求發達國家拿出減排的量化指標。西班牙媒體說,工業化發達國家的人口占世界的20%,但排放的溫室氣體卻占全球的80%,發展中國家相對發達國家排放的溫室氣體少,但受到氣候變化的損害卻最大。發達國家是全球氣候變化的主要責任者,理應作出更多的減排承諾。

  《京都議定書》的宗旨是通過具體措施和安排,限制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其第一承諾期將于2012年到期。200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啟動新的全球氣候變化談判進程,2008年一共舉行了4輪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但談判各方的立場并未發生根本改變,存在巨大分歧,談判進展緩慢,2009年又先后舉行了4次談判,為哥本哈根新協議鋪路。此前在泰國曼谷舉行的第四次氣候變化談判,在技術層面有所推進,但在政策層面仍缺乏顯著進展,談判中兩個最關鍵問題——減排指標和資金仍未解決。一方面,發達國家未能就2012年后的中期減排目標做出量化承諾。另一方面,他們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所應提供的資金支持遲遲沒有具體方案。歐盟出于維護自身利益考慮,提出在《京都議定書》之外制定一個氣候變化合作的新框架,但遭到發展中國家的一致反對。 

  眼前的巴塞羅那第五次氣候變化談判是通往哥本哈根的最后一站,各方將為最終達成新協議作進一步努力。不過,目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減排的責任和義務上仍存明顯分歧,許多發達國家在減排問題上推卸責任,而發展中國家認為各國都應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發達國家理應承擔主要責任。各國具體的減排責任和義務問題已成為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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