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同意并批轉國家發改委《關于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體制改革,主要任務包括:推進電價改革,擇機推出成品油改革,合理制定和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開展碳排放和排污權交易試點。
資源品價格改革是一個談了多年的話題,但因為利益分配的復雜性、通貨膨脹壓力以及保民生的顧慮等,改革步伐較為遲緩。而在改革進入攻堅期,調結構、轉方式成為主基調的當下,資源品價格改革已經顯得刻不容緩。
為此,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要“深化價格改革”,其中涉及電、成品油、天然氣、水資源等多個領域。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溫桂芳表示,資源品價格改革具有必要性,轉方式、調結構過程中必須發揮價格作用。一段時間以來,資源要素價格被壓低,造成極大浪費。要改變這種狀況,把原來不合理的價格變成合理的,這是不得不過的一關。
為此,《意見》明確了資源品價格改革的方向和相關主導部門。在電價改革方面,《意見》明確由國家發改委、電監會、能源局負責,穩妥推進電價改革,實施居民階梯電價改革方案,開展競價上網和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推進銷售電價分類改革,完善水電、核電及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機制。
國家發改委和能源局同時將負責成品油價格市場化改革,擇機推出改革方案;深化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
在水資源價格改革方面,《意見》提出,要合理制定和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合理調整城市供水價格。積極推動水權制度改革和水權交易市場建設。
此外,《意見》還指出,推進環保體制改革,開展碳排放和排污權交易試點。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相關工作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環保部等具體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