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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調整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貸款擔保額度和享受財政貼息的貸款額度雙翻番,以吸引更多人群創業。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10日共同發布了《北京市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管理實施辦法》《北京市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管理辦法》,明確了以上內容。
據介紹,此次調整將個體工商戶小額擔保貸款的最高擔保額度和享受財政貼息的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10萬元提高至20萬元;將小微企業小額擔保貸款的最高擔保額度和享受財政貼息的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雙翻番。
此外,合同期滿未就業大學生村官和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貸款免擔保,并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全額貼息的支持;對零就業家庭、低保、“4050”、殘疾及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等經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照《北京市就業援助規定》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個體工商戶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的,不受微利項目限制,由北京市財政據實全額貼息。
據了解,北京市失業人員、未就業大學畢業生、復員(轉業)軍人、農村轉移勞動力、農村婦女開辦的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以及經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認定的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
據悉,北京市自2003年開始實施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截至目前貸款擔保額度及享受財政貼息的貸款額度,比2003年提高了10倍,財政貼息的范圍由19個微利項目擴大到10大項近百個項目。截至目前北京市共發放小額擔保貸款近2.1億元,1600家初創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享受了這一惠民政策,直接幫扶了2210人實現創業,帶動1.4萬余人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