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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6條社保線上調 4月起最低工資漲160元

2014-01-31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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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總體增加10%

    ■最低工資 上調160元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 月上調40元

    ■城鄉居民福利養老金 月上調40元

    ■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月人均增313元

    ■失業保險金 平均每檔上調120元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29日)發布,今年,本市包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工資等社保六線標準繼續上調。其中,最低工資標準將由目前的 1400元上漲至1560元,增幅為11.4%。而備受關注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總體調整幅度為去年月人均水平的10%,但具體調整方案目前尚未公 布。此次調整將惠及311萬人。

    企退人員養老金增加10%

    今年1月1日起,本市將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待遇的標準,總體調整幅度為2013年本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調 整前的本市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為2773元。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具體調整方案將上報至國家人力社保部、財政部,待批準后再向社會發布。據介紹,調 整仍將遵循按繳費年限、按絕對額普調以及向特定人群進行傾斜的原則進行。無論何時公布調整政策,待遇標準都會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計發。

    據了解,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此次調整已經是第22次“連跳”,待遇水平逐年提高,位居全國前列。目前,全國企退人員退休金月人均水平為近1900元。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160元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今年4月1日起,本市將對此條待遇線進行調整,由目前每月的1400元調整為1560元,增加160元,增幅為11.4%,略高于去年11.1%的增幅。

    對于調整幅度的確定,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是根據中央“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 明顯增加”的精神,考慮到當前經濟發展形勢、物價上漲因素等。同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提高,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5.2元提高到 16.9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36.6元提高到40.8元。此項調整自2014年4月1日起執行。其中小時最低工資標 準為全國最高。

    據了解,本市從1994年開始已21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此次調整后的標準居全國前列。而2010年7月1日前,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僅為800元,今年達到1560元之后,已經接近翻一番的目標。

    基礎養老金福利養老金月增40元

    自2011年起,本市建立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今年是第四年第五次調整待遇標準,隨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其他社會保障相關待遇標準同步實施。

    今年1月1日起,本次調整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其中,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90元增加到430元,福利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10元增加到350元,增長幅度分別為10.3%和12.9%,增幅均高于去年。

    據悉,此次調整將惠及全市85.19萬人。其中,享受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為34.63萬人,享受福利養老金的為50.56萬人,由區縣財政負擔所需增加的4.09億元資金。

    失業保險金每檔上調120元

    今年4月起,失業保險金標準將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20元,增長12.7%。比去年每檔上調50元,增加的幅度增大。

    具體來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12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 1039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6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93 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21元。據統計,全市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人員約2.6萬人,此次調整社;饘⒃黾又С 0.37億元。

    傷殘津貼人均月增313元

    今年1月1日起,本市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標準是: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準由目前的月人均3081元調整為3394元,增加313元,增幅10.2%。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69元調整為1819元,增加150元,增幅9%。

    生活護理費目前人均每月1882元,待2013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再進行調整。

    據統計,目前全市享受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護理費待遇人員共1.2萬人。三項待遇調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預計增加支出0.26億元左右。

    相關新聞

    農村低保標準上漲21.74%

    經市委、市政府批準,本市從本月起調整新的社會救助相關標準。其中農村低保標準、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都提高了100元以上;農村低保標準增幅達21.74%,明顯高出城市低保標準的增幅。

    具體調整方案為:城市低保標準從家庭月人均580元調整為650元,上調70元,調整幅度為12.07%;農村低保最低標準從家庭月人均 460元調整為560元,上調100元,調整幅度為21.74%,各區縣政府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區縣農村低保標準調整方案。此外,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從 家庭月人均740元調整為850元,上調110元,調整幅度14.86%。

    本次社會救助相關標準調整于2014年1月起實施。

    截至2013年12月底,本市城鄉低保對象共16.55萬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10.19萬人,農村低保對象6.36萬人。本次社會救助相 關標準的調整,是在統計部門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費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費用支出的基礎上進行的測算,并綜合考慮了物價上漲等因素。社會救助標準調整 后,將進一步縮小城鄉低保標準的差距,加大對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困難家庭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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