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教育部昨天印發《關于做好2016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做好2016屆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通知指出,從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設置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對全體學生開發開設創新創業教育必修課和選修課,納入學分管理。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高校要對有創業意愿的學生,開設創業指導及實訓類課程。對已經開展創業實踐的學生,開展企業經營管理類培訓。要廣泛舉辦 各類創新創業大賽,支持高校學生成立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舉辦創新創業講座論壇。高校還要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并在現有相關評優評先項目中拿 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在創新創業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
在創業方面,教育部要求,高校要通過合作、轉讓、許可等方式,向高校畢業生創設的小微企業優先轉移科技成果。要通過學校自設、校外合作、風險投資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扶持高校學生創新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