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目承擔單位:
2015年海淀區創新創業服務載體專項和創新創業交流 活動專項資金支持方案經區政府專題會審議通過。根據《海淀區優化創新生態環境支持辦法》(海行規發〔2014〕7號)、《海淀區激發科技創業活力支持辦 法》(海行規發〔2014〕8號),并依據有關財政制度的規定,現將創新創業服務載體專項和創新創業交流活動專項支持資金撥付項目承擔單位。具體通知如 下:
一、需提交材料
1.海淀園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銀行賬戶備案登記表(附件1)(注意所填賬戶要與項目申報單位一致,另外要有完整的銀行預留印簽,印簽的單位也要與申報單位一致)。
2.項目協議書(附件2)。一式兩份,加蓋企業公章,騎縫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項目合同內容的填寫要求參見填寫說明(附件3)。
3.承諾書(附件4)
4.項目單位聯系卡(附件5)
5.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6.開收據(一個項目一張收據,加蓋發票專用章)
付款人: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管理委員會;
項 目:海淀區創新創業服務載體專項資金或海淀區創新創業交流活動專項資金;
金 額:按本單位得到的支持資金數額填寫。(支持金額須與甲方確認)
二、提交時間及地點
時 間:紙質版材料——2015年12月10日17點前
電子版材料——2015年12月9日17點前
地 點:海淀區四季青路6號海淀招商大廈
創新創業服務載體專項——東613室
創新創業交流活動專項——東615室
聯系人:鄭少雄 88498050
郵 箱:hdytixi@126.com
三、注意事項
1.參照自身申報項目情況,選擇相應附件填寫(附件2-1/附件2-2);具體項目支持金額,需要電話跟我處聯系人確認。
2.各附件相關內容填寫一致,不能缺項、漏項。
3.請于2015年12月9日17:00前將相關附件的電子版發至服體處郵箱箱(hdytixi@126.com);
4.支持資金將按照海淀園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銀行賬戶備案登記表中項目承擔單位提供并確認的賬戶名稱、開戶行、賬號進行撥付,如因信息提供錯誤導致的撥款問題,由企業承擔責任。如相關信息在撥款前有變動,請及時與海淀園管委會服務體系建設處聯系,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海淀園服務體系建設處
2015年12月8日
附件2-1:專項協議書-創新創業服務載體專項
附件2-2:專項協議書-創新創業交流活動專項
附件3:協議書填寫說明
附件4:核心區自主創新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立項承諾書
附件5:企業聯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