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國家公務員考試的面試環(huán)節(jié)將首次全程錄像錄音。組織部、人力社保部、國家公務員局近日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中明確,面試室應當配備錄像或錄音設備,并對面試過程全程記錄。
《辦法》中明確,各級機關考試在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面試時,應命制面試試題,應制訂工作方案,科學設置 面試測評要素、試卷結構、試題數(shù)量等。測評要素根據(jù)招錄職位所需能力素質確定。同時要編制面試題本,而面試題本包括面試試題、測評要素、評分參考等內容。 《辦法》中強調,在面試題本傳遞、交接、保管、分發(fā)、使用過程中,發(fā)生失密、泄密以及其他重大異常情況的,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查清失泄密 范圍和原因,并向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報告。而面試題本使用完畢,應當及時回收,保存至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國家保密規(guī)定進行銷毀。
對于公務員面試考場,《辦法》規(guī)定,根據(jù)需要設置面試室、候考室、備考室、考務辦公室等,各區(qū)域實行封閉管理。面試期間,無論面試考官、考 生還是相關面試工作人員,皆禁止在面試考場內使用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等設備,面試組織實施工作必需的相關設備除外。面試室應當配備錄像或錄音設 備,對面試過程全程記錄。面試組織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含數(shù)據(jù)和音像資料等),由專人建檔保管,保存至新錄用人員試用期滿。
同時,面試前,應當對考生提交的有關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復核。凡有關材料和主要信息不實,影響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前,應采取考官和考生抽簽的辦法確定面試室和面試次序。只有1個面試考官小組的,考官實行差額抽簽確定。
《辦法》還強調,考生個人信息應當受到保護。凡涉及考生個人隱私的信息,應當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控制知曉范圍,不得面向社會公布。
據(jù)悉,《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