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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組織8成以上未取得合法身份

2016-07-14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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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民政部、教育部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支持和發展志愿服務組織的意見》。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正式登記和在社區內部成立的志愿服務組織數量已有18萬多個,團結凝聚了超過6600萬名志愿者,不過記者注意到,超過8成的志愿服務組織還未取得合法身份。

  “總體上看,組織數量還不足、服務能力還不強。”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專門出臺支持和發展志愿服務組織的政策,就是要舉各方之力予以支持,進一步優化志愿服務組織的發展環境,培育和發展更多的志愿服務組織,推動我國志愿服務事業的發展。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去年年底,全國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的志愿服務組織僅有2.5萬個,也就是說,我國多數志愿服務組織尚未在民政部門進行登記。

  為 何超過八成的志愿服務組織沒有合法身份?清華大學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長鄧國勝指出,核心問題在于《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修訂前,社會團體的登記注冊存在 的雙重管理體制。具體而言,一個志愿服務組織想要登記注冊,應當由業務主管單位依法出具批準文件,才能去民政部門申請登記,程序比較復雜,而一些民間純自 發的志愿服務組織根本找不到所謂的業務主管單位。此外,也有一些志愿服務組織規模較小,在人員、注冊資金、活動場所等方面達不到登記注冊的條件。

  除 了身份合法性問題外,還有相當數量的志愿服務組織存在著內部治理不規范、經費不足、人才短缺、能力有待提升等困難和問題。“資金短缺是影響志愿服務持續性 的一個主要問題,”民政部相關負責人坦言,要破解這個難題,需要志愿服務組織、政府、社會共同發力,包括政府逐步擴大財政資金的支持規模和范圍,加強對志 愿服務組織的財稅政策支持等。

  記者注意到,《意見》要求各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在不違背社會組織管理法律法規基本精神的基礎上,可以按照活動地域適當放寬成立志愿服務組織所需條件,在活動場地、活動資金、人才培養等方面提供優先支持,激發志愿服務組織依法登記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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