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專局近日發(fā)布消息,從今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將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安徽、山東、廣東、四川、寧夏等地開展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試點工作。對來華工作的外國人將分為A、B、C三類,實行計點積分制。
日前召開的“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試點工作座談會”明確,要推進“兩證整合”,將原《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就業(yè)許可證》統 一為《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采用電子化形式,用人單位和外國申請人可在線打印;原《外國專家證》和《外國人就業(yè)證》統一為《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外國 人工作許可證》是外國人在中國工作的合法證件,“一人一號”、終生不變。
我國將遵循“鼓勵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的原則,對來華工作外國人實行分類管理。對來華工作的外國人分為A、B、C三類,即外國高端人才, 外國專業(yè)人才,以及符合國內勞動力市場需求、從事臨時性、季節(jié)性、非技術性或服務性工作的外國人,實行計點積分制。鼓勵引進A類人才,對B類加以控制,對 C類嚴格限制。
在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設計上,還特別為外國高端人才來華工作開辟了“綠色通道”,包括外國高端人才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辦理簽證入境前,無需提交紙質材料核驗,壓縮審批時限,采用“告知+承諾”制,對外國高端人才的無犯罪記錄證明采用承諾制等便利措施。
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安徽、山東、廣東、四川、寧夏等地開展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試點工 作。11月1日起,正式啟用《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和《外國人工作許可證》。試點期間,現行有效期內的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外國人就業(yè)許可、外國專家 證、外國人就業(yè)證繼續(xù)有效。非試點地區(qū)外國人來華申請工作許可按照國家現行規(guī)定執(zhí)行。2017年4月1日,全國統一實施《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和《外國人 工作許可證》,不再發(fā)放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和外國人就業(yè)許可。有效期內的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和外國人就業(yè)許可繼續(xù)有效,可自愿換領新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