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10日發布的《中國上市公司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指數》顯示,中國上市公司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指數總體偏低,其中,對中小投資者決策與監督權以及收益權的保護處于很低水平。
由 北京師范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和中國出版集團東方出版中心聯合主辦,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作為支持單位的“第十一屆中國公 司治理論壇”發布了《中國上市公司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指數》等系列中國公司治理指數。該指數以國際通行的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制度規范,同時考慮中國立法和 執法狀況,設計了知情權、決策與監督權、收益權和維權環境4個一級指標和37個二級指標作為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指數指標體系。
報告指出,2015年,中國2655家上市公司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指數整體偏低,最大值為招商證券的65.72分,平均值僅有48.61分,及格的企業(60分及以上)只有42家。
在各類上市公司中,國有控股公司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指數提升幅度小于非國有控股公司;金融業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水平在各行業中最高,但指數值并不高;從上市板塊看,深市中小企業板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水平連續兩年最高。
研究顯示,目前對中小投資者決策與監督權以及收益權的保護處于很低水平。考慮到目前A股上市公司分紅難、分紅少的現狀,這成為中小投資者保護的一個突出問題。